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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2000字_乌合之众读后感

英语读后感 时间: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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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一】

  在网络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你是否听过“网络水军”一词?这并非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词汇,而是随着社交网络的不断发展壮大而随之诞生的网络词语。

  “网络水军”受雇于特殊的人群,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和反响度而去雇佣他们,以此来吸引群众,去关注雇主希望让群众关注的事物。百度百科上的定义为:“被公关公司雇佣,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人员。”公关公司充分利用了群众的种种心理因素,从而达到造势的目的。

  无论在哪个时代,群体都会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勒庞对此,从群众入手,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各种社会事件进行了分析。勒庞的解读虽然没有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但是他的种种观点,对于今天的社会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毫无疑问的是,勒庞的观点是具有前瞻性的,正如他所说的,我们进入了一个“群体时代”。

  从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来说。文革,是每个中国人心中一块难以抹去的伤痛。那是一个黑白被颠倒、日月无光的时代。批斗、迫害知识分子、打砸抢等违法行为在青天白日下屡屡发生,没有人敢说真话,真相被谎言给淹没,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的一样,当然也有许多句子多次表达过同一思想,“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温和的开明公民。但是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命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勒庞把这种行为归结为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一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受自己意识支配的玩偶。”

  文革,这一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也让我们不禁去反思,是什么让当时的人们如此疯狂。心怀不轨之人有意煽动了这场“革命”,利用了群众意识,对群众进行了催眠,让群众成为了政治斗争的傀儡,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法律在当时只是摆设,也可以说是工具。勒庞对法国的陪审制度也进行了同样的论证,如果辩护律师利用这一点,对法律产生间接影响,那么法律也就失去了其公平公正的意义。这些观点对于今天的我们是十分需要保持清醒和警惕的。

  微博是时下最受中国人欢迎的社交软件之一。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的分享自己身边最新鲜最好玩的事物。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运用,微博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所含用户和信息数量之庞大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微博的即时性和广泛性,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所形成的群体的效应是无法想象的,这一群体力量受现实生活的限制少,每个人都可以隐藏自己,暴露自己最为真实和原始的想法,这种群体“力量”令人生畏。

  前面已经说过“网络水军”一词。“凤姐”、“芙蓉姐姐”的出现绝对不是“审丑时代”的产物。

  “凤姐”是因早年间在某卫视参加了一档节目,以其“言语怪诞夸张”、“长相独特”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随之便是在网络平台广为传播。群体并不是因为凤姐身上的某种魅力而去关注她的,而是因为她那荒诞的语言和低俗的行为抓住了人们的“猎奇”的心理。后来当事人凤姐也承认,当时自己是寻求了公关公司的帮忙,进行了一系列的“包装”,才获得了如此广泛的关注。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的许多娱乐明星也是“如此包装”,当他真正地进入公众的视野时,便开始进行“洗白”。其实“洗白”这一行为也是利用了大众的心理。通过慈善,通过雇佣网络水军发帖造势,一部分负责发帖传播明星善举,另一部分开始用各种好评占据帖子内容,从而在心理上,诱导关注整个事件的群体,呈现明星善良美好,知错能改的形象。目的是对公众进行暗示并且塑造一种公众脑中容易形成的“印象”,然后发帖、转帖进行公众之间的相互“传染”。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暗示的起点一般都是某个人多少有些模糊的记忆所产生的幻觉,在这一最初的幻觉得到肯定之后,就会相互传染”。

  正是因为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导致群众的意见是多样的不同的,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总会产生偏移。明星以往种种不光彩的过去,在如此大规模的“洗白”活动下,不久便会“烟消云散”。

  美国总统的选举,亦是利用了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候选人先给公众勾画一副成功获选后的美妙蓝图(经济形势变好,就业率增高等等),让这种美妙的蓝图停留在公众脑中,不断重复,加深公众的感受,从而获得公众的好感。

  勒庞总结领导暗示群体的方法时说到:“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它们的作用有些缓慢,然而一旦生效,却又持久的效果。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的最好方法。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具有威力。”对此,我并不十分认同,没有任何推理和证据能让人信服,那么有了推理和证据就会使群众不信服?我认为这一点是矛盾的,勒庞似乎把群体中有判断力的人剔除去了,就像他在文中提到的异质性群体,这是对群体的一种不公正。在此,先不讨论勒庞对于群众的观点是否客观。

  在法律上,律师在辩护时,如果所列辩证的条目并不能十分有力地和清晰地为他的辩护人辩护,那么律师会选择把这条辩证的条目剔除。如果辩证条目不是那么简洁有力,很有可能使法庭上的人员产生疑惑,并且很有可能成为对方辩护律师手中有利的反驳点。这一点,我觉得就是间接有力的断言的在领导群众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勾画蓝图,能够对未来做出一个判断,形成一种信念,不需要什么理论依据,只要候选人能够准确抓住群体的“需要”,不断重复、传染。就能让群众成为候选人的追随者。

  勒庞在对于群体的整体态度上,我认为是有所偏颇的。他认为群体的大多数行为在精神上而言,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低劣性。

  勒庞认为:“群体虽然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他们也不时树立起崇高道德行为的典范。如果不计名利、顺从和绝对献身于真正的或虚幻的理想,都可以算做美德,那就可以说,群体经常具备这种美德,而且它所达到的水平,即使最聪明的哲学家也难以忘其项背。他们当然是在无意识地实践着这些美德,而且这无碍大局,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受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眼前的利益,我们这个星球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勒庞对于群众进行思考会毁灭文明这个看法,我并不能认同。一个民族的文化,并不是由一个人创造的,而是由生活在这个国家人民一同努力的结果。个体创造,群体继承发扬。可以反过来推论,个人可以创造,但是个人可以创造历史吗?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群体真如勒庞所述在精神上是低劣的吗?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通。我觉得自己的知识储备还不足以回答这个问题。

  通读完勒庞这本书,对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件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希望自己能够避免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部分。学会独立思考,做事情能够形成自己的判断。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二】

  根据勒庞在《乌合之众》中的观点,群体推理的特点,是把彼此不同,只在表面上相似的事情搅在一起,并且立刻把具体的事情普遍化。此外在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不过是众多沙粒中的一颗,可以被风吹到无论什么地方个人没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就像因为结合成一种新的存在而构成一个生命体的细胞一样,会表现出一些特点,它们与单个细胞所具有的特点大不相同。”而造成组织化群体这一特征的原因,勒庞在群体心理学著作《乌合之众》中将之归结为三点:

  首先,群体的普遍性格特征受无意识支配。“人们在智力上差异巨大,但却有着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无意识的深层结构中,包含着时代相传的无数共同特征,它们构成了一个种族先天的禀性。笔者认为,中国人的公众情绪中经常混杂着自卑与自大。这种现状的产生与中国在过去150年所遭受的屈辱相关,与十年动乱有关,与1989年之后中国所陷入的外交孤立状态有关,也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狂飙发展所导致的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发展不平衡,思想发展中出现大量断层有关……这些都对种族的无意识构成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捐款门事件中,还暴露出了中国社会地壳底层的一股愤怒的力量。这股力量包括了“社会不公”、“贫富悬殊”、“基础秩序薄弱”、“生存压力巨大”、“草根群体挑战精英群体”……这些种种元素组合构成了公众的无意识结构,最终在公众情绪膨胀之时彻底彻底喷涌而出。

  其次是由传染现象导致。这对公众情绪的形成起着决定作用,同时还决定着它所接受的倾向。传染虽然是一种容易确定其是否存在的现象,却很难解释清楚。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这种特点在互联网中表现地异常明显。网络上的声音无碍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激进的情绪极端主义者,而另一类则是冷静的理性主义者。情绪极端者的言论往往能吸引到更多的眼球,因而他们的言论受到越来越多的鼓励和追捧,他们的声音也日益响亮,声势日益浩大。而那些理性的声音则淹没在了其中。而那些中立者则受到了情绪的传染,情绪极端者的队伍越发庞大。互联网上最“鼓励”那种情绪极端主义者的非黑即白的争吵,在抽象的、激烈的情绪传染中,基本的真相被掩盖了。例如2008年5月前后热议的“抵制家乐福”事件,正是公众情绪所演化成的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通过网站论坛、短信、邮件、博客等媒介,在公众中不断地传染开去所导致的。对家乐福的抵制活动是由于当时反法情绪高涨所致。在此笔者不禁要问:在名为爱国的旗帜之下,真正损伤的是谁的利益?!这种缺乏理智情结和客观依据的情感,唯一的功效只是使群体在自激、自渎中不断地泛滥膨胀,对于社会的进步可谓百害而无一利。

  第三点则是群体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这也正是上面所说的传染所造成的结果。2007年5月,一篇题为《广州香蕉染“蕉癌”濒临灭绝》文章,报道了广州种植的香蕉感染巴拿马病的严重情况,并在后续报道中称这种“香蕉癌症”将给广州、甚至全国的香蕉种植带来“灭顶之灾”。 没想到,这一关于香蕉树常见病的消息,经网站论坛、短信、邮件、博客等各种渠道以讹传讹,最后竟变成了“吃香蕉致癌”这样的恐怖传言。消息、传言、谣言铺天盖地的结果就是:香蕉滞销,蕉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香蕉烂在树上。这个事件中骇人的传播力量,是群体接受过暗示之后所创造的。群体通常总是处于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当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开始,传染性暗示的过程就开始了。“海南蕉”事件正是这一理论的典型案例。在暗示和互相传染的推动下,一个个体编造的所谓“事实”——“把歪曲性的想象力所引起的幻觉和真实事件混为一谈”,立刻就被多数人接受。而这种忽略智力因素的之作用于感情的宣扬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恶劣影响。据相关政府部门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3月13日某媒体消息见报后的43天里,广东、海南的蕉农因谣言而造成的损失至少达7亿元之巨。

  最后一点即第四条造成组织化群体特征的原因,则是笔者的个人总结:在群体中个人的责任感会消失,并且会导致欲望的宣泄。仅从数量上考虑,形成群体的个人会感觉到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这使他敢于发泄出自己本能的欲望,而在独自一人时,他必须对这些欲望加以限制。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生活的高度原子化,经常只能在集体的行动中才能找到意义,因此我们的勇气总是通过群体来表达的。在群体中个体摆脱了自己卑微的想法,感觉到了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强大的力量,人们平日遏制的欲望在群体中大量宣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眼中的网络中的民意,总是充斥着傻气和杀气。似乎打字的键盘至于肾上腺激素紧密相连,网络中的言论与头脑无关。

  这种公众情绪的高涨与泛滥,并非是“中国特色”,任何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都会面临这样的过程。随着中国的不断纳入世界,经济实力的提升,中国人的身份敏感性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这与中国人由历史原因所导致的过分自卑有着密切联系。对于民意狂热的现状,我们应做冷静理性的认识,不应消极悲观,更不应盲目乐观。这可以说是一个社会从富足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但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不要让一种模糊的情绪,(换而言之即一种情绪幻觉)成为一种真正的信仰。如果当这种夸张和单纯的情绪成为一种真正能够主宰群体的力量,它对社会的伤害将难以估量。

  笔者惊奇地发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历史是可以复制的,历史已经让我们看到了1890年—1920年间,美国如何在两代人的努力下,变成了一个相对幸福、公正的社会,抑或是1976-2006年间,西班牙如何从佛朗哥年代的压抑、封闭,变成了开放、自由、富有创造力新国家。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现在的处境只是个过渡阶段。虽然前面的道路布满荆棘,但我们终能走过去。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充满激情和变化的年代,能够见证这样一段不可复制的历史,但我由衷地希望它快点过去。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三】

  前几日,有人推荐我读本书,叫做《乌合之众》,进来细读之,发现其极伤脑细胞,便有了一种写一篇比它更伤脑细胞的读后感的愿望,以此作为对逝去的脑细胞的祭奠。

  ——序

  写读后感这样一种严谨的文字,对我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我已经习惯了在不经意的想象中写那些天花乱坠般的文字,也就是这个特点,我的文字从来不能用作文章来称呼。过去也写过一些读后感,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有想法的,一种是照本宣科的:有想法的大多数以寥寥数笔掠过于各种各样的文字形式,一张碎纸片、一个专门抄笔记的笔记本或者直接写在书里,只不过随着读书量得递增,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并不时髦,也根本不是什么新大陆;照本宣科的就是从各种文献上copy一些段落,基本上就是把作品陈述了一遍,附带上一个别人的评论而已。而我自己,由于文字功底不好,表达能力也比较差,别人能用精辟的语言表达的时候,我却很啰嗦。而且,文字表达的过程是一个思考的过程,首先是对于事物的思考,其次是语言表达方式的思考,这样,我过去的写的那些字,可以归结我的肤浅思考和没有艺术含量的文字组织,类似于流水账吧。所以,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不断地书写,一方面是对于一些问题的思考的记录和保留,另一方面,也算是一种消遣。即便即将落笔的读后感读起来差强人意,各种文字写作的结构、逻辑、特点等方面不达标,我还是试图将自己的一些想法,用自己的文字,试图将其系统的组织起来,成为一体。我不追求一次性就得出什么美妙的东西,我还在路上,我还只是乌合之众的一员

  (一)

  如果说这本书对于可能的一些读者存在什么难度的话,那么就是作者文字中透露出十分浓厚的19世纪所特有的科学研究风格。最显著的一点,毫无疑问,就是民族的概念。与默顿的说法相似,尽管勒庞的一系列社会心理学研究作品中的核心无疑是民族,但是这些论述,搁在今天的科学事业之下,总是显得不伦不类,以至于我们甚至得出的结论是,勒庞关于民族的论述并不见得比起他同时代甚至较前时代的学者们要有意义的多。由于我自身的知识量有限,不能追溯启蒙运动之前的民族概念,但是毫无疑问的是,民族,就其在近代启蒙时代以来的各种著述中所触及的一个核心概念。或许这个的民族国家理论并不时髦,但却构成了现代国家起源过程中的唯一合法基础。关于这些,无论是孟德斯鸠的表述还是黑格尔的逻辑推论,都成为世界近代国家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直到现在,面对多民族国家以及国际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交流的过程中,有关于社会与国家的界限,仍是一个不得不在意的话题。而勒庞所生活的时代,所接触的不仅仅是一些西方传统理论,也包括自然科学方面的进步,尤其是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提出,使得包括大量学者在内的人们更加确信民族的重要性。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省去了一大堆麻烦,当然,民族学说并不是没有一点效应的,也就是说,抛却民族这一部分读完《乌合之众》后,再来将民族这个概念介入进来思考问题,不能确切地说我们可以获得具有权威性的结论,但是至少提供和指明了目前这个方向的理论发展的张弛度和可能性。

  (二)

  由于我除了这本书以外,关于其他勒庞的作品了解的不多,但是通过勒庞个人的著作简介似乎可以认为,尽管勒庞在本书里面主要强调了“群体时代“的来临,但是勒庞本人似乎更加看重民族群体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角这样一个前提来讨论的。当然,联想到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想象到民族群体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也使得我们对勒庞其他著作的一些兴趣。但是,毕竟站在今天的视野下,虽然我们并不比的前人聪明多少,但至少可以在关于变量之间的论述中,寻求更加确切的文字表述。

  我从图书馆借到的版本是由广西师范出版社出版的,译者是我很喜欢的冯克利先生。全书除了勒庞的两卷文字外,还有由美国社会学大佬默顿关于这本书的一个书评,和冯克利先生自己所写的一篇代译序《民主通向独裁的途径》。在我看来,勒庞这本书的最大的理论贡献,在于其对于群体特征的一个剖面性的总结,也就是对群体行为的一个很客观的归纳。也因此,不管是我,还是默顿先生或是冯克利先生亦或者其他读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于本书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勒庞本人是很直接的站在自己那个时代的社会科学标准以及民族等相关因素讨论问题的,而冯克利先生的代译序主要是集中在发掘群体行为过程中,由于群体决策以及领袖的作用等社会行为,有可能引致民主的浪费。当然,勒庞本人也是由于发现群体行为的狂热性、非理性和盲目性,本着对于世俗大众主义的鄙弃,对“群体时代”的来临报以否定的态度对和民主机制的担忧。冯克利先生也便是紧紧围绕民主与独裁两者在社会进程中正式运行时所产生某种亲和性和相关性来论述的。

  而默顿,不仅仅借着弗洛伊德的评论给予了勒庞这部作品一个较为客观的社会性意义,并且对关于勒庞总结出的群体特征予以肯定,但最后也指出《乌合之众》这部书缺乏着严谨实证的科学态度。默顿对勒庞的评价是中肯的:勒庞有社会学家的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这是使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所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意图,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由于他对社会学家有着先天的本能,因此如我们所知,他说了许多值得一说的话。

  大多数读者在读书的时候经常会发现这样的预言,甚至不得不对这样的预言报以惊讶的态度,但无疑,默顿的洞察是对的,虽然我们不能得到一个纯粹科学的社会研究模型,但是我们试图和希望并且不断努力在这方面做出尝试。

本文来源:http://www.jinghuajt.com/yingyuzuowen/53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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