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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五年级作文 时间:20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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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监护人: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篇一: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叫作《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下面,我要跟大家讲一讲里面的我会保护自己这几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面对欺负和威胁。林林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是性格活泼,非常喜欢打乒乓球。今天林林正和其他几个同学在一起玩乒乓球。这一局林林整合对手玩得起劲,只见林林一个反扣,结果把乒乓球扣飞了,球正好落到几个六年级同学的脚下。林林跑过去捡球,其中一个大个子把乒乓球抢先捡起来,转身就要走。林林说;“同学,那是我的球。”此时,这个同学看看手里的球,有看了林林一眼说到;“同学,我们也在打球,可是乒乓球坏掉了;不如先借我们用用吧。”林林说;可是我们现在也在玩。”这时,那几个六年级的同学都围到林林身边,那个大个子说到;“你以后还想不想玩乒乓球了、告诉你,得罪了我们你就别想玩球了。”说着,还向林林伸出了拳头。
告诉我们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小学生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待人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法律很重要,时时刻刻保护自己。
【篇二:《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最近,老师推荐我们看了一本书,叫做《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分为五章——我的人生我做主,我是家庭小主人,我有受教育的权利,我的行为我规范和我会保护我自己。每一课都有法制小故事,我是小博士,我是小律师和我是小法官这几个部分组成。
其中,我最喜欢法制小故事和我是小法官。因为这两个部分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富含深刻道理的小故事,让人情不自禁想往下读。其他两个部分则是写了法律。
这本书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它让人学会法律,认识法律,懂得法律,适用法律。它让人受益匪浅,让人不在犯法,让大人知道,法律属于孩子,属于每一个人!
我得发自内心,肺腑的说:“这的的确确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看的好书!”
【篇三:读《法在我身边》有感作文】
我读过一个对我受益很大的书,叫做《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不但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而且让我知道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更让我喜欢上了法律!
在这本书中有4处我很喜欢,也是父母要了解的4处。
《妈妈,看日记之前和我“说一声,好吗?”》这个案例中女孩思敏的妈妈做得很不好。因为思敏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中的每一篇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如果,爸爸或妈妈偷看了孩子的日记,就相当于孩子的隐私被干涉了,那么隐私就不再是隐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爸爸妈妈偷看孩子的日记或隐私是非常不正确的,
《我是家庭的成员,女孩也有继承权》这个案例中女孩王梅的爷爷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祖上传下来的规矩,那是古代人的思想,可现在小孩子的思想已经完全改变了,男女平等,都享有继承权。《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没有年龄和性别之分,继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可依法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爸爸妈妈,请不要虐待我》这个案例中男生涛涛的父母不应该虐待他。就算涛涛很淘气,可是爸爸妈妈也不能不让涛涛不吃不喝呀。《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爸爸妈妈不要虐待涛涛了。
《妈妈,假期我有玩得权利》这个案例中女生的妈妈不应该为丹丹报补习班,因为寒假作业就已经很多了,再报补习班的话,丹丹会坚持不下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法在我身板》这本书值得我们阅读,让我们一起看这本书吧,让我们学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吧!
【篇四:《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它让我懂得我们每个人都有懂法、守法、用法的权利。这本书里例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妈妈,假期我有玩的权利”。
现在的家长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成绩好,这样觉得脸上有光。假如说孩子成绩不好,就让孩子在假期里补课、请家教、上补习班,把孩子的假期安排得密不透气作文。每个孩子都想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然而,在现实社会上,很多孩子都不自由,都是父母安排孩子的一切,不尊重“儿童权利”。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这么一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情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有的父母借学习之名,没有征求孩子的意见时,就对孩子的假期进行全方面的安排,这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父母应该让孩子有选择、表达的权利,不可以以自身的想法而违背孩子的想法,从而决定孩子的一切事情。
玩是孩子的天性,童年是生活中最美好的回忆。玩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是利于增强体质,开阔视野。家人或者监护人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权利。
通过阅读,我真是受益匪浅。
【篇五:法在身边读后感】
《法在身边》讲了模拟法庭、少管所、校园暴力和农民焚烧秸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少管所的情景。
少管所里都是一时迷途的未成年少年,他们本应和同龄人一样快乐,但一念之差,令他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少管所的少年们都在认真改造,刻苦学习,他们有的说:“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让领导、父母和工作人员失望。”有的说:“我会一步一个脚印改造,洗掉人生的污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的说:“感谢工作人员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给我家一样的温暖,我会争取早日改进。”
从他们的话中,不难看出后悔和沮丧,但我们更能看出他们的决心、自信和对未来的向往。一位工作人员说:“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给予迷途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为了不使他们孤寂,购买了一些益智类的书,希望能对他们有所启发。”是呀,浪子回头金不换,大概少管所里的少年都会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了吧。如果我们不想重蹈他们的覆辙,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去网吧、游戏厅,也不随便和人打架。他们为什么要抢劫?是因为身上没钱,不敢向父母要。为什么要钱?是应为要钱上网,没钱的话,老板可不会让他们玩。当然,只要我们文明上网,用网络来学习、造福社会,是可以的。而且每次上网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必须在家里上。这样,才能保证上网不上瘾。他们还有的都是为了什么“哥们面子”“哥们义气”,为了逞一时之勇,才走上犯罪的道路的。犯罪不但是因为了面子、上网成瘾,还有大部分的人是因为择友不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原来是不错的学生,就是跟着坏朋友玩,才逐渐染上了恶习的。曾经有一个16岁的学生经常和另两个品质不好的学生在一起玩,常听他们说一次偷了什么东西,又一次偷了什么,那个学生觉得挺羡慕,于是产生了抢劫的念头。有一次他也跟着去了,抢了不少的东西。就这样,这样的事越来越多,然而有一次却被抓住了,在少管所劳教了两年。所以你意志力再强,交个坏朋友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把你带坏。
模拟法庭是一场虚构的案件,说的是一个张三的男孩,为弟弟王五出气,去打另一个男孩李四,李四在被张三殴打时,拔出刀刺向张三,张三刺中左肋身亡。结果李四判为故意伤害他人,考虑是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从模拟法庭中我们可以学到法律知识,了解法庭程序,明白正当防卫应有限度。
校园暴力是律师为我们讲述的有关知识,告诉我们如果发生校园暴力,应该报告校方或公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校园暴力,防止校园暴力蔓延,树立自我防护意识。
农民焚烧麦秸是一部短片,说的是村长找一位村民贴关于焚烧麦秸的告示,并和另一位村民讨论这个话题。从短片中,我知道焚烧麦秸会污染空气、影响交通、有害健康和引起火灾,而综合利用秸秆可以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所以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罚款。
看完《法在身边》,我想:不懂法不知法是多么可怕啊!我们应该多多了解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
【篇六:读《法在我身边》后感】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只是《新华字典》的对法的解释,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往往感觉有些迷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究竟是何物?你又身在何处呢?”渐渐地,我长大了,在我成长的道路中看过了数不胜数的书籍,而唯度只有我经期一来看的一本书——《法在我身边》在我的脑海里扎下了很深很深的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妈妈,看日记之前和我说一声,好吗?”这个案例中女孩思敏的妈妈做得很不好。因为思敏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中的每一篇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如果,爸爸或妈妈偷看了孩子的日记,就相当于孩子的隐私被干涉了,那么隐私就不再是隐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爸爸妈妈偷看孩子的日记或隐私是非常不正确的;
“我是家庭的成员,女孩也有继承权“这个案例中女孩王梅的爷爷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祖上传下来的规矩,那是古代人的思想,可现在小孩子的思想已经完全改变了,男女平等,都享有继承权。《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没有年龄和性别之分,继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可依法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爸爸妈妈,请不要虐待我“这个案例中男生涛涛的父母不应该虐待他。就算涛涛很淘气,可是爸爸妈妈也不能不让涛涛不吃不喝呀。《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爸爸妈妈不要虐待涛涛了。
“妈妈,假期我有玩得权利”这个案例中女生的妈妈不应该为丹丹报补习班,因为寒假作业就已经很多了,再报补习班的话,丹丹会坚持不下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这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我门身边的,都是由于不懂法,走上了不归的路……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是邓小平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
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改正以前的过错,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篇七:《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我不敢想象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模样。
前天,班主任给我一本书——《法在我身边》,她说:“好好读读这本书,然后跟同学们谈谈读后感受。”这是一本普及法律知识的书吗?那内容该会是多么枯燥啊!我有点迟疑地接过书,但才翻了几页,就不由自主地被它吸引,竟然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划分为五大章,分别是:《我的人生我做主》《我是家庭的小主人》《我有受教育的权利》《我的行为我规范》《我会保护我自己》。全书又分为20课,每一课着重讲述某一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了使这些知识浅显易懂,还列举了相关案例。
原本提起法律,我会有一种神秘庄严的感觉,觉得法律是成人关心的问题,离我们小学生太遥远。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我明白了其实法律跟道德、纪律一样,时刻都伴随着我们,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举止。例如:父母偷看儿女的信件,是侵犯了隐私权;别人给你取带有侮辱性意味的绰号,是侵犯了你的人格权;照相馆老板不经你同意,把你的相片放在橱窗做广告,是侵犯了你的肖像权……正是因为有法律的存在,才会让我们的生活正常,有秩序。
在这五大主题中,和我的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是《我有受教育的权利》。案例《老师,上课是我的权利》令我印象深刻,主人公谢坤简直就是第二个我。他经常因为上课调皮、不认真听讲而被老师罚到教室门外去,一站就站到下课。我也是一个很调皮的男孩,常常管不住自己,以前也曾和谢坤一样,因为某些原因而被老师罚站。
如何对待老师的行为呢?案例后面的《我是小博士》一栏帮谢坤解决了这个问题:老师没有让学生不上课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14岁以下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如果以后老师上课时再把我赶到走廊上,我一定会用法律知识据理力争!
每到双休日,我就像一个陀螺,不停地在各个兴趣班中转。休息天比平时学校上课还累。我特别希望妈妈给我留一些自由支配的时间。《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说:‘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看来,妈妈剥夺了我的合法权利,我一定要把这本书给妈妈看,相信通情达理的妈妈一定会支持我维护自己的权利。
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让我们一起阅读这本书吧,学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吧!
【篇八:《法在我身边》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在我身边》一书,本书共有五个篇章,分别是我的人生我做主、我是家庭的小主人、我有受教育的权利、我的行为我规范和我会保护我自己。读后,我知道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中》的第二课“妈妈,看日记之前跟我说一声好吗?”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父母,常常利用孩子上学的机会偷看他们的日记,还美其名曰“掌握子女的思想动向,以便更好地教育子女成人成才”。父母们你知道吗?《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友情提示告诫我们少年儿童要充分信任父母,及时将成长中的困惑讲给父母听,以获得父母的理解和帮助。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可是父母们会打我们,电视上也经常播放父母打孩子失手以至于孩子死亡的事件。第二章《我是家庭的小主人》中第七课“爸爸妈妈,请不要虐待我”中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告诉爸爸妈妈,淘气是孩子的天性,孩子有错误和缺点一定要耐心说服教育,千万不能体罚、打骂,更不能虐待。我们不是你们的私人财产,你们对待我们的行为应该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
第四章《我的行为我规范》告诉我们——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就是保护祖国的历史和文化。爱护珍贵文物和保护名胜古迹,人人有责。也就是在外出旅游时不能做出涂抹、刻画的行为损害文物古迹的事。班级中经常有同学偷拿别人的本子、钢笔以及钱,从犯罪心理学来看,这样的小偷小摸习惯如果不及时制止和改正,是很容易上瘾的。这种做法都是违法的,就是偷自己家的钱财也是违法的。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我班不少学生在马路上玩耍出了交通事故,每个人都应该懂得交通规则并自觉遵守。
最近,社会上很乱,偷钱、偷小孩的事件很多,每天家长和老师都要嘱咐我们放学马上回家、不与陌生人讲话。第五章《我会保护我自己》告诉我许多法宝。如我们受到他人欺负时,要有的反抗的勇气,在学校里要主动向老师寻求帮助;在遇到人身危险时,沉着冷静,见机行事,拨打110说清自己所处的位置将所看的情况叙述一遍。
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的时代,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现代社会对公民基本的能力素质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的好少年!

第二篇监护人: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篇一:法律在我心中】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篇二: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青少年,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所以,我们应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篇三:法律在我心中作文】
“我们有个家,名字叫中国,兄弟姐妹都很多,景色也不错……”每当这首歌响起时,我便心绪澎湃,激动不已。
“中国”是无数中华人民骄傲的字眼,是无数海外同胞的自豪。如今您今非昔比。浩气长存,犹如东方巨龙,让别的国家对我们刮目相看。这是谁的功劳呢?是共产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步一步地踏上辉煌之路。
回顾党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旧中国沦为了半封建。半移民地社会。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在死亡线上。作文中国一批又一批的爱国志士和人民大众,不甘心国家的沦亡,前赴后继地奋起抗战,但都以失败告终。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在毛泽东同志正确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从此走上了充满希望的征程。无数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大众一起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实现了民族的独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揭开了中国复兴的新篇章。
多年来,我们的祖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加快了我们向发达的国家靠近的步伐,是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神七升空,2008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这一桩桩一件件惊人的成绩,怎能不让全世界龙的传人感到自豪呢?这是谁的功劳呢?是共产党,是党的正确领导。
党啊!您伟大的功绩将雕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将永远留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我们作为共产党的接班人,一定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以优异的成绩,为您争光,为您添光彩!
【篇四: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为什么说“熟悉”?因为生活处处皆有规则,其规则二字就是法;为什么又说“陌生”?因为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对于社会还尚未了解,而且现在的父母一心想让子女们专心“啃书本”,根本无暇顾及到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再此,我想对所有家长们说:“学习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孩子们将来走上社会,能更好的发展吗?我们迟早有一天是要接触社会,走上社会的,所以必然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什么?它是一根绳子,约束你的行为,让你同那些邪恶、落后、肮脏的思想彻底隔绝。时代在飞速前进,科技在不断发展,所以便造成了有些学生不务正业一放学就钻进网吧,几个小时不出来,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十分严重,老师叫叫不得,家长管也管不了,可让人伤透了脑筋,管教和劝导时“治标不治本“的,所以这时就要用到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了。首先,必须从网吧开始抓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这一规定,已在全国得到有效实施。看来只有让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真正约束我们的行为,引领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法律是无情的,可却又是有情的。只要你犯了罪,法律都会毫不留情给予你公正严厉的处罚。可法律也是法律却也是为了帮助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的啊!自从人类文明以来,就有了法律。法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惩治犯罪,让我们看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他也是对于人们之间的纠纷最好的化解办法。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位姓张的女士,买了一种补品,正巧碰上厂家搞促销,另外送了一瓶蜂蜜作为赠品。后来张女士把这瓶蜂蜜送给了年过半百的父亲,结果父亲吃了过了期的蜂蜜,在医院里足足躺了半个多月。为此,张女士跑去找厂家讨说法,可厂家却说这只是赠品,所以他们概不负责。可张女士却不死心,找了个这方面的律师起诉这个补品厂,最后张女士胜诉,原因是因为《宪法》中规定:即使是赠品出现问题,厂家也要全权负责。瞧!法律是多么的有力量啊!
作为21世纪的新主人,我们应该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我们早一天走上社会,就得早一天接触法律,遵守法律,接触那些善恶美丑、是非黑白。法律就像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帮助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只有学会守法,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啊!
【篇五:法律在我心中】
一说起法律,我们可能会说:我们还是小学生,不懂得什么是法律;也可能会说:法律是大人的事,与我们小学生没关系;还可能会说:我们还小,如果我们真做了不好的事,那法律也管不住的,法律只能管大人。
难道我们真得不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想想看,我们小时候不听话时,妈妈常对我们说什么?“要听话,不然警察叔叔抓你?”再有,大人会常对我们说:不能做坏事;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到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过十字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千万不能闯红灯;……其实,大人们交待我们的就是法,只过那时我们的脑海里,只认为它是不能做的事罢了。
再后来,当我们上学时,老师也告诉我们我们要遵守各种纪律,还会通过许多的例子来告诉我们如果不遵守纪律,会有怎样的结果。在老师的教育下,我们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会被警察抓起来,而且还会给别人带来伤害,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其实,老师给我们讲得这些也都是法律,也是在警告我们不能犯法.
还有啊呀,难道法律真得管不了我们吗?其实,法律已明确规定,10岁以下的儿童如果犯法,由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而10岁以上儿童就必须由法律制裁了。
可见,我们应该从小遵纪守法,按规矩做事.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正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得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新时代的合格小学生。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现在的时代,法律很重要,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法律驻在我们心中,让快乐健康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吧!
【篇六:法律在我心中】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篇七: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篇八: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篇九: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第三篇监护人:我们身边的法律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妈妈正看我的私人日记。我甩下书包气冲冲地走了过去说:“妈妈,你为什么要看我的私人日记。”妈妈说:“你最近不太听话。”我说:“即使我不大听话,你也不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看我的日记呀!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呀!”妈妈说:“你别管我,快做你的作业。”我气得一直没理妈妈。晚上,妈妈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琴琴,对不作文起,妈妈不该没经你的同意看你的日记,但你这几天一直是不听话。”我理解了妈妈,跑到她屋子里说:“妈妈,我以后会听您的话。”妈妈兴奋地搂着我说:“乖,我的好孩子。”
邻居家的东东,爸妈离异了。他由爸爸抚养。爸爸心情一不好,就会打东东。东东身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天,东东被爸爸打掉了几颗牙,他被迫离开了家,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位民警叔叔。在叔叔们的劝说下,他带着两位叔叔来到了家。叔叔们走到东东的爸爸前,对他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东东的爸爸终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答应以后会待东东很好,民警叔叔放心地走了。
每个人都应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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