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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

历年中考满分作文 时间: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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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


  如今,不少事业单位、公司企业对职工的考评中都有关于绩效的考评,这些考评都有一些标准的。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标准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及离(退)休职工。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年终一次性奖金。 节假日补贴。 现行的生活补贴。 2007年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
  四、发放办法: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职级标准: 管理岗位:副局585、正处550、副处430、正科355、副科265、科员255、办事员235、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高级技师355、技师265、高级工255、中级工235、初级工195、普工195、学徒期150
  绩效工资的实施条件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对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学院发展为基础,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学院骨干建设,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同时兼顾公平,防止差距过大。
  2、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原则。
  3、统筹兼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促进学院发展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绩效工资实施对象为全院在编在岗职工。年内因工作变更新增和减少的人员,按实际所在月份计发。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执行新岗位待遇,并分段计发。
  四、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额由上级人社和财政部门一般于上年12月核定,作为次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2016年核定我院绩效工资人均标准为40200元/人.年(含已发地方性津贴、教育部门生活补贴)。
  五、绩效工资构成
  1、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40%。
  2、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受聘人员履行职责和完成基本工作任务而享受的绩效工资部分。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实行按月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完成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后,当年取得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贡献而发放的绩效工资部分。主要体现超工作量、工作业绩、工作质量、贡献大小。实行年终考核发放。
  六、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个人工资序列确定。分配系数 “1”值视学院发展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而定。经考核合格,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享受,因病假、事假以及未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基本工作量的认定
  1)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和虚工作量两部分构成,按学年计算。大专课时基本教学工作量为360-440学时,中专部、五年制基本教学工作量为400-480学时。担任教研室主任的,一学年折算教学工作量200-250学时。虚工作量只用于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不达标的专任教师对基本工作量的弥补,具体折算办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由教务处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2)行政人员:行政人员经学院聘用后,按学院规定上下班,完成所聘岗位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后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3)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完成所带班级人数为150-250人,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4)其他:实训中心、图信中心及后勤服务公司人员的基本工作量按其内部管理办法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及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目标考核奖、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人才工程奖、重点项目奖、工作质量奖等津贴项目组成。由各具体管理部门经考核后发放。剩余部分,经考核合格后,则按工作主岗位分配系数进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奖励项目说明
  1)目标考核奖
  目标考核奖是学院依据对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岗位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实行的奖励。目标考核奖占奖励绩效总额的20%,由学院目标责任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学院的总体发展和阶段性任务管理考核后实施。
  2)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超课时含两部分,一是双肩挑人员在完成主岗位工作之外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津贴,二是专任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外的超工作量津贴,但所承担的最高课时数须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超课时津贴按30-35元/节划拨给教务处,中专部和五年制按80%计算,由教务处按原教师课时费计发办法经考核后发放。行政人员超工作量按教学超工作量津贴总额的60%划拨后根据考核结果按主岗位奖励性绩效系数分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以及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外承担兼职辅导员、毕业论文指导、晚自习津贴、考务津贴的,按学院原有办法考核并发放津贴。(已折算为虚工作量的不再发放津贴)
  3)教学科研成果奖
  教学科研成果奖含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是学院对教师教改科研成果奖、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教材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实行的奖励,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科研项目奖励由科技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
  4)人才工程奖
  人才工程奖是学院为培养、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而实施的一项综合性人才奖励。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2%,人才工程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5)重点项目奖
  重点项目奖是完成学院当年立项的重点项目经考核后给予的奖励,依据学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对当年需要重点完成的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10%,由学院项目办公室组织实施。
  6)工作质量奖
  工作质量考核不考虑职务(职称)、分配系数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分配系数为1,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分配系数为1.5-2。
  七、绩效工资发放的规定及说明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尚未取得职称的享受专7待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尚未取得职称的享受专10待遇。
  2、凡行政岗位借用人员,按借用岗位享受奖励性绩效。
  3、教学教育、行政管理原奖惩制度按原办法执行,并在年终考核后统一兑现。
  4、年终考核后按本办法未能全额享受或不能享受基础性绩效的,在下年度工资中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或停发绩效工资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绩效工资
  2)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停发绩效工资。
  3)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工作懈怠、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很大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病假、事假超过1个月的,奖励性绩效按80%计发。教职工旷工停发旷工期间工资,绩效工资按以下条款处理:
  ——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
  ——凡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5%。
  ——凡旷工两天以上者当月绩效工资不发,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4)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扣发奖励性绩效。
  5)、专任教师课时量只有基本工作量的40-70%的人员,基本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比例(40-70%)计发,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40%的取消绩效工资,超过70%的,按不同职级比例扣发所差学时基础性绩效。当一个班的辅导员,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可认定128学时。
  6、国家原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月工资),未计入人均绩效工资总额内,并按原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7、女职工产假、男职工护理假、经学院同意脱产读研的,基础性绩效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剩余部分按同级职务平均数的40%发放。
  8、离岗待退人员,基础性绩效按同职级在岗人员的60%发放,奖励性绩效不发放。
  9、长期病假人员参照离岗待退人员执行。
  10、实训中心、图信中心非领导职务人员、后勤公司人员,学院将奖励性绩效剩余部分按实有在编在岗人员奖励性绩效的分配系数全部总额划拨,具体分配办法和分配金额报人事处备案后发放。
  11、人才引进费、加班工资、非学院为主体收费的社会服务、各类培训等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统计范围,按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2、绩效工资实施以后,教职工工资和补贴内容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93工改保留补贴70元/人.月、教龄津贴)四个部分。
  13、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事业单位需要制定的制度,但是很多的事业单位都不知道怎么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绩效工资考核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对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学院发展为基础,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学院骨干建设,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同时兼顾公平,防止差距过大。
  2、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原则。
  3、统筹兼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促进学院发展原则。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绩效工资实施对象为全院在编在岗职工。年内因工作变更新增和减少的人员,按实际所在月份计发。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执行新岗位待遇,并分段计发。
  四、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额由上级人社和财政部门一般于上年12月核定,作为次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2016年核定我院绩效工资人均标准为40200元/人.年(含已发地方性津贴、教育部门生活补贴)。
  五、绩效工资构成
  1、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40%。
  2、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受聘人员履行职责和完成基本工作任务而享受的绩效工资部分。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实行按月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完成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后,当年取得的实际工作业绩和贡献而发放的绩效工资部分。主要体现超工作量、工作业绩、工作质量、贡献大小。实行年终考核发放。
  六、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个人工资序列确定。分配系数 “1”值视学院发展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而定。经考核合格,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可享受,因病假、事假以及未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基本工作量的认定
  1)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和虚工作量两部分构成,按学年计算。大专课时基本教学工作量为360-440学时,中专部、五年制基本教学工作量为400-480学时。担任教研室主任的,一学年折算教学工作量200-250学时。虚工作量只用于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不达标的专任教师对基本工作量的弥补,具体折算办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由教务处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2)行政人员:行政人员经学院聘用后,按学院规定上下班,完成所聘岗位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后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3)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完成所带班级人数为150-250人,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
  4)其他:实训中心、图信中心及后勤服务公司人员的基本工作量按其内部管理办法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及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目标考核奖、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人才工程奖、重点项目奖、工作质量奖等津贴项目组成。由各具体管理部门经考核后发放。剩余部分,经考核合格后,则按工作主岗位分配系数进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奖励项目说明
  1)目标考核奖
  目标考核奖是学院依据对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岗位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实行的奖励。目标考核奖占奖励绩效总额的20%,由学院目标责任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学院的总体发展和阶段性任务管理考核后实施。
  2)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超课时含两部分,一是双肩挑人员在完成主岗位工作之外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津贴,二是专任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外的超工作量津贴,但所承担的最高课时数须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超课时津贴按30-35元/节划拨给教务处,中专部和五年制按80%计算,由教务处按原教师课时费计发办法经考核后发放。行政人员超工作量按教学超工作量津贴总额的60%划拨后根据考核结果按主岗位奖励性绩效系数分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以及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外承担兼职辅导员、毕业论文指导、晚自习津贴、考务津贴的,按学院原有办法考核并发放津贴。(已折算为虚工作量的不再发放津贴)
  3)教学科研成果奖
  教学科研成果奖含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是学院对教师教改科研成果奖、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教材建设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实行的奖励,由教务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科研项目奖励由科技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学院研究后执行。
  4)人才工程奖
  人才工程奖是学院为培养、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而实施的一项综合性人才奖励。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2%,人才工程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
  5)重点项目奖
  重点项目奖是完成学院当年立项的重点项目经考核后给予的奖励,依据学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对当年需要重点完成的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占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10%,由学院项目办公室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四)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篇文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篇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1428630136305.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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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对照表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行政级别
岗位级别
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岗位级别
工资标准
职业资格级别
岗位级别
工资标准
正厅
一级
2750
正高
一级
2800
高级技师
一级
830
副厅
二级
2130
二级
1900
技师
二级
690
正局
三级
1640
三级
1630
高级工
三级
615
副局
四级
1305
四级
1420
中级工
四级
575
正处(校长)
五级
1045
副高(高讲、高级实指)
五级
1180
初级工
五级
545
副处(副校长)
六级
850
六级
1040
普通工
普通工
540
正科(中层正职)
七级
720
七级
930
 
 
 
副科(中层副职)
八级
640
中级(讲师、一级实指)
八级
780
 
 
 
科员
九级
590
九级
730
 
 
 
办事员
十级
550
十级
680
 
 
 
 
 
 
初级(助讲、二级实指)
十一级
620
 
 
 
 
 
 
十二级
590
 
 
 
 
 
 
员级(教员、三级实指)
十三级
550
 
 
 
 
 
 
注:副高、中级和初级分别执行七、十、十二级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位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一级
2800
1
80
14
273
27
613
40
1064
53
1720
二级
1900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54
1785
三级
1630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55
1850
四级
1420
4
113
17
341
30
703
43
1199
56
1920
五级
1180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57
1990
六级
1040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58
2060
七级
930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59
2130
八级
780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60
2200
九级
730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61
2280
十级
680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62
2360
十一级
620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63
2440
十二级
590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590
64
2520
十三级
55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65
2600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工资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表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位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院士
一级
2800
1
80
14
273
27
613
40
1064
53
1720
正高
二级
1900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54
1785
三级
1630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55
1850
四级
1420
4
113
17
341
30
703
43
1199
56
1920
副高
五级
1180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57
1990
六级
1040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58
2060
七级
930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59
2130
中级
八级
780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60
2200
九级
730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61
2280
十级
680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62
2360
助理
十一级
620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63
2440
十二级
590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590
64
2520
员级
十三级
55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65
2600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工资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薪      级      工      资
岗位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高级技师
技术工一级
830
1
70
11
188
21
363
31
614
2
80
12
202
22
386
32
643
技师
技术工二级
690
3
90
13
217
23
409
33
675
4
101
14
232
24
432
34
707
高级工
技术工三级
615
5
112
15
248
25
455
35
739
6
124
16
264
26
478
36
774
中级工
技术工四级
575
7
136
17
282
27
504
37
809
8
148
18
300
28
530
38
844
初级工
技术工五级
545
9
161
19
320
29
556
39
879
10
174
20
340
30
585
40
915
普工
普通工
540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管理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80
14
273
27
613
40
1064
53
1720
2
91
15
295
28
643
41
1109
54
1785
岗位
工资标准
3
102
16
317
29
673
42
1154
55
1850
一级
2750
4
113
17
341
30
703
43
1199
56
1920
二级
2130
5
125
18
365
31
735
44
1244
57
1990
三级
1640
6
137
19
391
32
767
45
1289
58
2060
四级
1305
7
151
20
417
33
799
46
1334
59
2130
五级
1045
8
165
21
443
34
834
47
1384
60
2200
六级
850
9
181
22
471
35
869
48
1434
61
2280
七级
720
10
197
23
499
36
904
49
1484
62
2360
八级
640
11
215
24
527
37
944
50
1534
63
2440
九级
590
12
233
25
555
38
984
51
1590
64
2520
十级
550
13
253
26
583
39
1024
52
1655
65
2600
  工勤技能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对照表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70
11
188
21
363
31
614
2
80
12
202
22
386
32
643
3
90
13
217
23
409
33
675
岗位
工资标准
4
101
14
232
24
432
34
707
技术工一级
830
5
112
15
248
25
455
35
739
技术工二级
690
6
124
16
264
26
478
36
774
技术工三级
615
7
136
17
282
27
504
37
809
技术工四级
575
8
148
18
300
28
530
38
844
技术工五级
545
9
161
19
320
29
556
39
879
普通工
540
10
174
20
340
30
585
40
915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国家级副职
3200
 
省部级正职
2510
 
省部级副职
1900
 
厅局级正职
1410
1290
厅局级副职
1080
990
县处级正职
830
760
县处级副职
640
590
乡科级正职
510
480
乡科级副职
430
410
科   员  
380
 
办 事 员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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