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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通用5篇)

经验交流 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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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篇1

  镇位于XX市东南部,与江苏省盱眙县、滁州市南谯区、来安县交界。辖11个行政村,186个村民组,人口共31283人。全镇国土总面积29.1310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4.8万亩,有林地面积12.21万亩。其中,经济林0.31万亩,公益林(含国有林场)5.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0.80%。今年4月我镇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以“红色故里,生态桥镇”为工作目标,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理念,不断将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在这短暂的八个月内林长制工作已在我镇扎根发芽并且开花结果,为我镇林业经济发展添油加力。

  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

  按XX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提出“镇级林长包山头,村级林长全覆盖”的方案,制定《XX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积极落实四项机制:一是设立XX镇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由镇林业分管领导吴晖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王德安担任副主任,落实制度上墙、人员名单上墙,专员专管到位上岗。二是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工作机制,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不少于3次,由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提供9本镇级林长巡查记录簿和22本村级林长巡查记录本已发放到各林长手中,每次巡查要详实填写巡查记录。三是竖立9块镇级林长公示牌和22块村级林长公示牌,确保镇、村两级各林长责任区域落界上图、职责内容公示上牌;明确了9位镇级林长包保辖区内9座山头,针对11个行政村,将各村划分为两大区域由书记、村长分别负责,同时各村设立3—4名护林员交叉管护,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覆盖,实现全天候开展防火、防盗、防病虫等保护资源的巡防工作。四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组建由林业站、派出所、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毁林开荒、乱采乱挖野生植物、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统一严厉打击。

  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效

  助力大户发展。一是林长制以“三份协议法”(农户与村委会签一份土地流转协议,村委会将分散土地集中;村委会与经营主体签订一份承包协议,村委会牵头把归集的土地承包给大户经营;经营主体与乡镇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保证经营大户造林经营权)攻艰石质山造林,因地制宜发展麻栎林产业,石质山栽植麻栎3000余亩,发展林业大户。二是扩大现有林业产业并吸引林业投资,以我镇15户家庭农场和苗木合作社为基础大力发展朴树、榉树等乡土绿化苗木,种植规模已达10000多亩,每年给该镇林农带来1500万元经济效益;三是依靠良好的林业发展潜力,吸引了芳甸园苗木公司到该镇投资建立芳甸园苗圃基地,芳甸园苗圃基地从贫困村流转土地700余亩,建立苗木温棚26个,栽植三角枫、女贞、朴树等景观苗木630亩。同时推力镇脱贫攻坚工程,雇佣贫困人口12人、流转贫困户土地105亩,带动贫困村实现收入25万元,贫困户户均每年增收25000元。四是发展特色经果林,寨山村林长联合本村经果林种植大户成立的XX镇寨山村果树种植合作社,带领社员种植大棚桃100亩,成片桃园450亩,目前已经带动该村15户种植经果林发家致富。推出新“榉”措。榉树是皖东丘陵地区的优良乡土树种,不仅适应性强、耐干旱贫瘠、易移植、少病虫害,不仅是树干挺拔的行道树种,秋风一起,树叶黄红相间,也是美丽的色叶性树种,而且市场需求量大,前景广阔。我镇以打造“皖东榉树第一镇”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榉树”苗木产业。20xx年,我镇开始规模化人工栽培榉树,截至今年,榉树种植规模已达到8000亩,存苗量200万株,参与农户500多户,每年向市场供苗40多万株,年销售额1000多万元,榉树产业布局已初步形成。探索创新发展。一是在我镇开展林地入股分红试点工作,在推进芳甸园苗木基地建设中,引导农户林地入股,农户变股东,享受林业收益分红。二是推进特色森林旅游,促农增收,在不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在尖山村结合昔谷旅游度假区和黄寨牧场整合周边林地,以农家乐、民宿、康养、入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林长制工作开花结果

  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上街道、进校园、走村庄提高广大农林朋友知晓度,使植树造林已深入人心,今年春季人工造林工作,共完成造林面积1586亩,超出任务面积86亩。认真谋划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方案,迅速划分责任区域、竖立公示牌,完善管护机制,努力总有收获,XX市林业局在我镇召开林长制第一次工作现场会,这是市林业局对我镇林长制工作的最大肯定。将扶贫揉进林长制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村庄绿了起来、农户富了起来,滁州市市委书记张祥安在视察我镇白云寺村林业基地芳甸园时,也为林业推动扶贫事业给予赞同。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篇2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篇3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做实做优林长制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做到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双到位。更新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了全区162名林长、37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4名森林警长、121名护林员信息,严格落实各项林长制制度,召开林长制会议1次,下发林长制提示单2期,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积极推进呈坎森林旅游扶贫改革示范点和水培花卉(花之韵花卉科技)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加强重点生态区域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林下经济,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2、积极推动造林任务超前完成。

完成封山育林14680亩,其中: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封山育林3680亩,省级封山育林11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计划2700亩,其中:油茶低产林改造700亩,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退化林修复2000亩;完成森林抚育规划7000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2500亩、省级森林抚育4500亩。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森林城市、森林村庄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目前,1个省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完成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补植补造3642亩,其中富溪乡800亩、杨村乡2000亩、洽舍乡542亩、呈坎镇300亩。

3、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林产发展提质增速。坚持保护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政策支持,积极推动苗木花卉、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林业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桃源神仙谷”林产品品牌推广,努力扩大林产品知名度和针对性销售渠道。

4、坚持靠前监督,守牢林业重点生态区域底线红线。

一是把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在今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前,主动开展问题排查,保障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抽查我区6个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区域未出现问题,配合做好经济林造林水土保持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完成20xx年度森林督查18个图斑外业调查和内业质检。

二是为有效遏制林地违法侵占高发势头,一方面做好项目使用林地审批要素保障,力争全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区政府重点项目即报即批,1-6月份我局审核上报使用林地项目4宗,使用林地2.8018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7.2432万元;另一方面加大打击违法占地力度,森林督查案件大幅下降,20xx年上半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起,查处率100%,其中滥伐林木案件2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5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1起,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案件2起,无重大涉林违法案件发生。

三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徽州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印发《徽州区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成立野猪狩猎队,加强野猪危害防控,落实“一树一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定期公布古树名木生长和保护状况,全区57株古树全部挂牌保护。

5、强宣传严管控,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火情信息;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2次,专项督查2次,发出护林员履职情况抽查通报短信5次;通过区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宣传专项模板,在各重要节点组织乡镇及有关单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增设防火警示牌、宣传牌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夯实全区防火意识;组织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春节”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1次,“平安清明”宣传月活动1次,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1000份、倡议书3万份、祭祀鲜花1.45万支;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进行用火审批管理,各乡镇因防治森林病虫害野外用火备案47批次;通过竞争性谈判集中采购森林消防水泵3台,并做好区级物资仓库管理和扑火机具维修工作;上半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6、严格“双线责任制”,筑牢林业有害生物防线。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双线责任制”,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一号工程,高位推进,狠抓落实;深入宣传《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提高全民防治自觉,增强防治合力;完成枯(病)死松树清理除害和2.18万亩生物控制带散幼松树清理;完成重点区域3.5万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和2.4万亩松林的化学防治;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区枯(病)死松树清除质量区级核查;常态化开展23家木材加工企业及涉木企业检疫执法检查,上半年共查处检疫案件38起,其中涉松案件14起,烧毁松木制品约4立方米,罚款共计2万余元,有效阻击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大的方面看,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还有待突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践路径探索任重道远;二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十分薄弱;三是保护与发展任务都很重,如何实现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发展仍需下更大功夫。

三、下步打算

一是突出底线思维,持续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推进、从严把关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守牢生态红线、底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着力提高自然保护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以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和打击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森林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以增绿增效为抓手,进一步挖掘营造林潜力,全力推进我区生态修复、宜林环绿、应绿尽绿。充分借鉴浙江先进林业发展经验,紧密结合黄山市“融杭”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强林长制示范点建设。

三是突出创新,突破着力深化林长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林长履职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真正实现“林长治”,使林长制“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步伐愈加坚定。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篇4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五绿”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00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xx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00亩。二是依据《阜阳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xx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太和县20xx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用绿”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活绿”动力。一是开展20xx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78.878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999.5618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6.7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17.0907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xx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192.14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示范区工作

组织编制了郭庙花卉园区、沙颍河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郭庙花卉园区创新示范点是:“创新沿淮地区苗木花卉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沙颍河湿地公园创新示范点是:“创新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机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县领衔林长、配合单位、责任区域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明确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全程督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基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配合林长调研巡察,认真做好林长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反映等。组织林业技术力量指导协调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大郭庙花卉园区内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推广苗木新品种,开展苗木新品种申报国家和省级新品种认定,加快推动了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进程。做好沙颍河湿地公园日常保护工作,对绿盾行动进行“回头看”,开展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鸟类监测,做好鸟类疫源疫情上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自五月份开始每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典型案例:郭庙镇位于太和县城东北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区域内河流纵横,现有植被均为人工植被,近年来,郭庙镇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城镇绿化,种植有杨树、泡桐、刺槐、广玉兰、冬青、桃树、枣树、山楂苗木花卉,将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首位产业,使郭庙镇打造成为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集散中心,投资3亿元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3000亩生态林、采摘园,建成千亩速生楸树园、千亩山楂园、300亩冬枣采摘园、100亩特色甜瓜采摘园、500亩紫薇、海棠风景林园。建成8个联动阳光温室大棚,100个墙体温室大棚、1万平方米的花卉批发大市场,实现年产值超15亿元。

特色做法及制度机制。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郭庙镇花卉苗木园区管委会,建立花卉苗木产业联合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培双带”工程。二是组建高素质高规格招商队伍,建好服务平台。出台《郭庙镇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有技术、有实力、有销路的老板投资建设大棚、苗木种植,已入驻家庭农场50余家。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奖补政策落实兑现,重点围绕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规划、信息、技术、政策、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优质服务。四是设立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成立具有政府平台性质且市场化运作的安徽新艾豪花木有限公司,设立300万元的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化解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培育“育苗链”、补强“科技链”、拓展“市场链”、延伸“价值链”,做大做强花卉苗木品牌。引入安徽钰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标准育苗企业提升了花卉苗木整体品质;与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建成2万平方米的花卉苗木批发大市场、打造本四花卉等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深挖花卉苗木的“观赏价值”、“药用价值”、“旅游价值”,实现价值的层层叠加,闯出产业发展新天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林长制及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增绿空间有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林业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改革,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落实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林长制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做好林长巡护、规模造林验收工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地督察及整改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抓好村庄周边及道路绿化建设;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做好水质、动植物检测,对湿地小区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验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茨河湾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六是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工作督察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古树保护工作;八是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乡、村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林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篇5

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度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气象局20xx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市级林长开展工作情况

1、协助市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4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赴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实地调研,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唐佑文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巡林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唐佑文强调,当前森林公园内10公里的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林区道路路窄、坡陡、弯多,要加强对林区道路的巡查及管养,确保林区道路畅通安全;要结合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森林公园特别是道路沿线景观树木的种植;要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巡查,严禁捕猎,对巡查中发现的野生动物尸体要及时科学处理,确保绩溪县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5月中旬,我局在收到市林长办工作提示单(第12号)后,第一时间向市级林长市政协副主席唐佑文作了汇报,并通知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5月25日,唐佑文赴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开展专项巡林工作,市气象局、绩溪县政协主要负责人陪同。

2、市直牵头协助林长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

完成了年度林长制考核材料的上报;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林长制月度工作信息;协助市级林长到绩溪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调研巡林2次;根据市林长办的工作提示,及时与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联系,第一时间开展督办;完成专项巡林情况报告的报送;将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加入绩溪县气象信息预警短信平台,及时开展气象服务;组织绩溪县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进行了年检,确保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有需求时能拉得出,打得响。

二、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半年林长制工作成效

1、20xx年4月通过绩溪县林业局将请求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转报绩溪县编委,绩溪县编委于20xx年5月21日下达《关于设立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绩编﹝20xx﹞10号)文件,同意在绩溪县扬溪国有林场加挂“翚溪省级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2、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程序组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界碑界桩、标识标牌、林相改造项目已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已到位。

3、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园开发中心《关于做好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园办[20xx]7号)的要求,完成编制《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实施面积600亩,正在依主管局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

4、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面积1091亩作业设计编制并依程序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园森林质量。              

5、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面积2000亩作业设计的编制,并按要求实施。

6、加强森林公园9655亩公益林的管护,提升林分质量。

7、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重点是马尾松毛虫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控监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森林公园内762亩人工马尾松林开展有害生物普查。

8、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营造林水土保持措施、违规侵占林地等情况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对森林公园开展环保督察,反馈良好。           

9、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进出森林公园人员,对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加大森林公园生态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杜绝野外用火,对相邻村民和进出森林公园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森林公园内安装森林消防报警器,推广使用防火码。

10、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长期有效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重点是对公园内古树名木、珍稀树种和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年龄总体偏老化,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人员接受新理念、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少。

2、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着公园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3、公园内林密山陡,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需要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加大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瞭望台及森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公园内有原住民经营住宅地、农用地及山场仍属集体经营现状,存在防火、水质等安全隐患,需要政府牵头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翚溪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工作。

2、加强公园森林资源培育,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确保森林抚育、珍稀树种培育等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

3、加快实施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4、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修和公园防火道工作,有效防止和抑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5、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监测,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有效保护公园的森林资源安全。

6、加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健全资源档案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规划管理,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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