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精华作文网!

工伤事故分类

中考作文真题 时间:2010-08-21

【www.jinghuajt.com--中考作文真题】

一:[工伤事故分类]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

工伤事故分类_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常抓不懈的主题,更是直接关系到咱们职工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没有安全,再丰厚的物质也会变得一文不值。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知识
  1.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2.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3.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什么叫把三违?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什么叫四不伤害原则?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6.什么叫四不放过原则?
  答: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事故伤害程度分为?
  答:轻伤、重伤、死亡。
  8.什么叫轻伤?
  答: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9.什么叫重伤?
  答: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规范、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日。
  10.什么叫责任事故?
  答: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11.什么叫非责任事故?
  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12.什么叫破坏事故?
  答:是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13.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能否按工伤事故处理?
  答: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14.我国目前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企业全面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15.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
  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16.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是?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
  17.安全检查是?
  答: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环节。
  18.不安全状态是指?
  答: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19.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任务是什么?
  答: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处理事故的能力。
  20.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答:(1)了解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
  (2)了解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了解岗位个防护用品、用具、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4)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21.什么叫保护接地、接零?
  答: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因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的危险,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称为保护性接地。接零是将带电部分相绝缘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外壳或构架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
  22.临时电线的架设要求?
  答:(1)离地高度,室内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
  (2)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
  (3)电线不得接触易燃易爆高温潮湿的管道、设备。
  (4)电线留头要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或临时配电插座盘。
  23.什么叫闪点?什么叫燃点?
  答:凡是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的蒸气,遇到明火能引起闪燃现象,这时的温度值就叫闪点。物质在开始着火时的温度叫燃点。
  24.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1)线间短路;
  (2)保险器安装不合适;
  (3)过负荷;
  (4)接点或连接处接触不良电阻过大,导线发热。
  25.机械伤人的原因有哪些?
  答:(1)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2)使用过程中防护不周,无防护设施;
  (3)安全操作规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够。
  26.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如何处理?
  答: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
  27.火灾分为几大类?
  答:A、B、C、D四类。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9.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答: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0.对于工伤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伤员,在多长时间内抢救成功率极高。
  答:5分钟内。
  31.建筑物起火灭火的最好时机是?
  答:建筑物起火的5~7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机,超过这个时间,就要设法逃离火灾现场。
  32.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责任人。
  33.致死电流是多少毫安?
  答:人体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男性为9毫安,女性为6毫安。电流为50毫安时,将危及人的生命,称为致死电流。
  34.全国消防宣传日是哪天?
  答:11月9日。
  35.安全色分类及其含义?
  答:红色:禁止标志。
  蓝色:指令标志。
  黄色:警戒标志。
  绿色:提示标志。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现代汉讲词典》对“事故”的解释是: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些指导性文件,如《职业事故和职业病记录与通报实用规程》中,将职业事故定义为:“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我国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工伤事故分为20 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广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足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产,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l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广,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 000万元以上l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l 000 万元以上5 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第16 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一、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方法有很多,习惯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现状安全评价等工作结合开展。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
  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巡视或抽查等。
  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一般来讲,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
  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岗位的自行检查,一般应制定检查路线、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并设置专用的检查记录本。岗位经常性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电话逐级上报。一般来讲,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不需请示,处置后则立即汇报。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如化工单位等习惯做法是,岗位作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只需紧急报告,而不要求就地处置。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 (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二)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客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现行有效的的有关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教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季节性、地理、气候特点等等。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电力、机械、煤炭等。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四) 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统一研究得出检查意见或结论。
  (五)提出整政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六)整改落实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从管理的高度,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
  (七)信息反馈及持续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或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8)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1 月31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上述要求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10)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3)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看过“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

二:[工伤事故分类]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

工伤事故分类_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内容


  很多的员工在受到工伤之后都会想要得到公司的赔偿,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公司关于员工工伤的保险制度。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16%缴纳
  四、工伤医疗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六、相关要求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方法
  1、我国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块形管理),不同于德国“同业公会”的管理体制(条形管理)。如果我国采用德国模式,那么,在地(市)级以上统筹层次的范围内,经过费率的调整,费率档次会以倍数增加,将不利于规范管理。如果将德国的模式加以改造,在统筹范围内,采取分层管理方式(在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在行业内部实行浮动费率),就能发挥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提高操作性,同时也能体现工伤保险的保障性和差别性。
  2、要建立科学和规范的费率机制。可按行业分类标准,根据近年来发生工伤事故率、因工伤亡人数、工伤程度及支付伤亡待遇的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后,研究制定全国的“行业风险费率表”。风险等级要随着风险的变化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从社会保险的发展要求看,目前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必须建立地(市)级以上的统筹层次。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可参照“全国行业风险费率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不低于15个档次的差别费率,以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
  4、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应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浮动系数表。每年根据当地实际发生工伤事故频率(取死亡、重伤、轻伤中的最高值)确定浮动值,对企业费率档次进行调整,即当工伤事故率高于或低于浮动值时,对下一年的费率上调或下调1~2个档次。
  5、为实现“以支定收”的原则,必须改变“粗放管理”的收缴方式。国家要研究制定统一的工伤保险“准备金”制度,即制定结存一年工伤保险费用的资金比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做出限定。在此基础上,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的征缴延后一年的滞后性收取模式,以上一年度的支出来决定本年度的收缴。
  6、国家要制定统一的收缴率计算公式,使收缴费率规范化。各地应据此并结合实际计算出缴费费率,缴费函数应以企业工资总额、行业风险等级、分摊系数、浮动值为变量。
  7、要改变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的作法。理由是:(1)企业用返还的资金改造不安全设备,只能是杯水车薪;而且有的企业可难会把返还资金挪作他用,而不用于设备改造。(2)将部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如有的地区返还企业当年缴费总额的40%),说明提取的费率不合理,超过了“以支定收”的额度。这不仅会影响工伤保险机构的信誉,而且这种“奖励”的意义在“边际效益递减规律”作用下会愈来愈小。至于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将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作为“准备金”,这样既可解决“准备金”的筹集问题,又能减少资金结余过多。
  非工伤伤残处理方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负责鉴定工伤等级,而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
  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负责鉴定。可以由法院委托,也个人选择,但是个人选择往往会导致对方要求重复鉴定,所以最好请求法院委托鉴定。

本文来源:http://www.jinghuajt.com/chuzhongzuowen/27615/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