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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

小学英语作文 时间: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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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诈骗]关于小学生防诈骗安全知识


  近来,各大中小学相继开学,原本空荡荡的校园变得活跃,诈骗犯罪亦多了起来。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生防诈骗安全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防诈骗安全知识
  家长要告诉孩子一些拐骗者常用的诱骗手法
  1.“权威诱惑法”
  这类拐骗者之前做过一些“功课”,他们甚至能叫出孩子的名字,取得他们的初步信任。拐骗者大致会这样说:“我是受你爸爸、妈妈委托,带你回家。”
  2.“物资利诱法”
  这种诱骗方式主要利用了学生的好奇心。比如:“小朋友,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3.“带路引路法”
  诱骗者利用学生善良、乐于助人的品格引诱孩子。就像:“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商场的路怎么走吗?能不能带我去啊?”
  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千万不能跟他(她)走,因为我们不认识他们,也不了解他们的情况。
  学生如何避免被人拐骗、绑架?
  1、放学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来学校接,要及时地告知老师,由老师联系家长,在不能确认的情况下不能跟别人走。
  2、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告知父母或其他家人,说明大概的返家时间。
  3、养成进出家门随手关门的习惯,一个人在家时遇到陌生人来敲门,千万不要开门。
  4、上下学、外出游玩、购物时,最好与同学、朋友、家长等结伴同行,节假日人流比较多,和家长上街或外出游玩一定要牵手、紧随家长。
  5、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坚决拒绝他们的诱惑。
  6、驾车的陌生人问路,要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贴近车身。
  7、不独自通过狭窄街巷、昏暗地下道,不独自去偏远的公园、无人管理的公厕。
  8、不要把家中的钥匙挂在胸前。不要在外人或朋友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
  9、遇事先和家长老师商量,不能认为自己什么都会解决,擅自做主往往会导致危险发生。
  遇到有陌生人佯称你家中有紧急事情,需带你离开或带你去找父母时,不可轻信他的话,可立即报告老师、并与父母取得联系,以确认是否属实。
  10、同学们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
  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你该怎么办?
  警方提示:
  ——若在公共场所发现受骗或受到威胁,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或跑进旁边的机关单位,并大声呼救,寻求帮助;
  ——如已被控制人身自由,应保持镇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了解自己所处的地址及犯罪嫌疑人人数、口音等基本情况;
  ——向人贩子、买主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
  ——采取传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电话求助),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幸福源泉,一旦遇到孩子被拐卖的悲剧,孩子的父母、亲人就会痛不欲生,家庭就会经历破碎的巨大痛苦,希望大家时时提高警惕,牢固安全防范意识,不法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了!在这里送给同学们防骗拐“七字诀”——“屋外玩耍要结伴,集市街头别留恋。生人搭讪要防范,小恩小惠莫贪占!”
  学生防诈骗安全知识
  一、网购。转账成功却拿不到货
  手法:网购近年成为时兴的购物方式,大学生群体正是网购的主力,但网店素质参差不齐、监管尚不到位,且部分搜索引擎竞价排位的方式也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帮凶,使得网购诈骗的现象很普遍。大多情况下,卖家会以“低价”出售商品吸引买家;在交易过程中,会以系统失败、冻结激活、验证失败、链接错误、已发货等诸多理由,骗得买家转账成功却拿不到物品或者多次转账。
  警方提醒:小利莫谈,便宜勿贪。敬请各位在正规网站进行购物,切勿轻信中奖信息,勿贪图便宜;如果货款已汇出,对方仍然以各种名义要求汇款,就可能是网络购物诈骗,敬请及时报警;目前有不法分子非法克隆正规网站,敬请认真核实网站域名,必要时使用搜索引擎。正规兑奖无须大笔费用。
  二、找工。骗你开卡后人间蒸发
  手法:开学季后,随即而来的是求职季,一些社会人员利用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老乡”名义,搭讪介绍工作,随后以各种名义骗走钱财,逃之夭夭。
  警方提醒:俗话说“老乡见老乡,背后来一枪”。同学们应当保持警惕:没有什么工作机会,会来得如此容易。
  求职应通过正规网站、正规机构,老乡的话不一定可信,亦无保障力;求职时遇到要收介绍费、服装费等一定要小心,大多可能是诈骗。
  三、推销。上门“收订报纸”后消失
  手法:刚开学,学生有很多事情需要办理,选课、激活饭卡、订报等等,有的推销人员会以“打折”、“团购”为名,上门推销,诈骗学生钱财。
  警方提醒:绝不轻信上门推销;注意查看推销人员证件,认清人员的来路;随时联系宿管、保安协助,必要时报警求助。
  四、培训。“成功人士”骗走学费
  手法:现今社会,除了正常的学校上课以外,还有大量的培训机构。其中一些机构打着各种“速成”、“成功”、“精英”的旗号,骗涉世未深的学生参加所谓的培训班,然后收取大量的学费。
  警方提醒:参天大树,非一日而起,成功亦不在一朝一夕,同学们莫过于急功近利,社会上亦无一日成功、一日致富的方法;小心选择各类培训机构,注意查看其相关资质;部分“人生”导师以近乎传销式的讲座骗财骗色,一定要小心。
  五、报失。谎称孩子失踪骗钱财
  手法:孩子是家长心头的肉,一旦孩子有什么事,家长就会特别紧张,乃至一时失了分寸。有的犯罪人员就利用这个心理,收集一些家长的信息,然后冒充班主任打电话过去,称孩子进了医院,急需用钱,要求转账,从而诈骗钱财。此类诈骗在中小学较多。
  警方提醒:遇事不要慌,先打电话找本人核实;开口就转账,必然是骗子;将情况告诉家人朋友,多个人判断参考。
  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 要有反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
  2. 不要感情用事。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二是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
  4.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因难的人,要特别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而且他正试图取得你的信任,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5. 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6. 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同学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帮助,不仅能增进同学们的友谊,营造良好的同学关系,与此同时,由于相互间沟通、帮助的增多,更能从同学之间得到“参谋”意见,避免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况。
  7. 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校园管理,减少一些心图不轨的外来人员进人宿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也有利于减少接触到骗子,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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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诈骗]骗子冒充供货商骗走5万货款诈骗案例


  你有没有被骗子供货商骗过钱?你知道这样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吗?以下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带来骗子冒充供货商骗走5万货款被骗事件,以供参阅。
  骗子冒充供货商骗走5万货款诈骗案例分享
  在东莞开店的杨女士遭遇新型诈骗,“李鬼”在QQ上冒充供货商提供了新账号,而店里财务人员没有电话核实,就汇款5万多元过去。真正的供货商没有收到货款,将杨女士告上法庭。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女士虽涉嫌被骗,但她仍须向供货商支付那5万多元的货款。
  刑事案件结果不影响
  支付货款的民事责任
  李老板在长安镇开了一家铝材店,已跟杨女士开办的铜铝材料店有多年的业务往来,两家店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通过QQ沟通对账及汇款事宜。去年2月,两店之间又有一笔买卖,杨女士需支付李老板一笔货款。
  一个月后,杨女士店里的工作QQ收到一份货款对账单,对方的QQ昵称为李老板店里的工作QQ,确认杨女士尚欠李老板货款5万多元,并指示杨女士店里将货款汇入一个新的指定账号,户名为“林毅”。杨女士店里的财务人员没有电话核实,就将5万多元汇了过去。
  没想到的是,之后李老板称他没有收到杨女士店里所汇的货款,发送新账号的QQ也不是李老板店里使用的。后经法院查证,此前跟杨女士店里联系要求对账汇款的QQ号并非李老板店里原来使用的工作QQ号。
  杨女士报案,该案至今尚未侦破。去年7月,李老板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杨女士,追索货款5万多元及其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买卖合同与案外人涉嫌诈骗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不影响杨女士应当支付货款的民事责任。杨女士的店在有时间、有机会跟供货商沟通确认的情况下,没有依照交易习惯与对方沟通确认账户变更信息就汇款,存在过失。李老板店里轻信案外人的QQ而泄露案涉交易对账单,也存在一定疏忽,但不影响杨女士的责任承担。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杨女士支付李老板货款5万多元及其利息。
  骗子冒充供货商的相关案例(一)
  如今网上购物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各种骗术层出不穷。昨日上午,郝女士就向本报反映称,自己在批发手机时钻进了骗子设下的圈套,导致自己和供货商被骗2万5千元。
  郝女士在西安北大街附近经营一家手机零售店,因为近期需要补货,就将需求挂在网上。11月10日一大早,着急进货的她接到一家供货商的电话,说希望能与她长期合作,并同意验货后再打款。郝女士说:“其实我每天接到的这种供货电话很多,大多数都是骗子,所以我对于这种陌生供货商都保持着警惕。不过,即使这样,也没能绕过骗子设下的圈套。”
  事情还要从一个从上海打来的电话号码说起。郝女士说:“电话里的人称,手机号码归属地不能代表公司在什么地方,为了让我相信他,他加了我的QQ号码,并同意我先验货再付款。”郝女士说,当天下午就有一名男子拿着十余部手机来她店里,她让店员验货确认无误后,询问了送货男子情况,送货男子告诉她:“我就是个送货的,你把款打给我们负责人我就走。”
  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合理,可当郝女士按QQ上那个男子提供的账号打完款后,送货员一直没离开店铺,直到一小时后,他才说钱还没到账。郝女士说,刚开始她以为送货员和电话里的人合起伙来骗她的,但通过与送货员核对相关信息,她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收款人与送货员根本不是一家。于是,郝女士赶忙向辖区的西一路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调查后得知,郝女士和供货商均在网络上留下了联系方式和经营信息,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先后联系到郝女士和供货商,并在中间牵线搭桥,在供货商那里充当购买者,在郝女士面前则充当供货商,利用转账交易的弊端骗取钱财。
  昨日下午,记者从西一路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民警已经介入调查。
  骗子冒充供货商的相关案例(二)
  电信诈骗一直让市民防不胜防。近日,佛山警方频传破获诈骗团伙的捷报,如禅城警方先后远赴东莞、阳春等地破获两个电信诈骗团伙。警方提醒,遇到借钱的电话一定要谨慎,市民应通过其他途径对事实进行确认。
  冒充供货商打来电话
  私企老板被骗4万元
  刘小姐和丈夫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企业,今年6月的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据刘小姐介绍,她最近刚刚跟一个供货商达成协议,接到这个电话后,她很自然联想到该公司负责人叶某,于是试探着问对方是不是“叶总”,对方回答说:“是啊,这是我另外一个号码,只有关系好的客户我才会用这个号码,记得惠存啊。”随后,刘小姐又先后接到“叶总”的电话,“叶总”以财务不在需要“接待费”和预支货款为由,骗取刘小姐4万元。
  禅城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介入侦查,7月14日凌晨,由禅城巡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远赴阳江阳春,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现场抓获该团伙全部6名嫌疑人,缴获作案电话20余部,银行卡30余张,公民信息一批,连破多宗案件,涉案金额达34万元。
  据悉,该团伙以广西电白籍林某为首,林某通过关系从网上购买了一批中小型私营企业的业主身份信息,对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惠州等地的移动电话用户实施诈骗。该团伙冒充领导和上级供货商,先以言语震慑对方,打破心理防线,再以各种理由要求事主汇款。目前,林某等人已被禅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讯中。
  假冒“老相识”民警
  公司职员被骗1.8万
  胡先生是禅城某公司的一名职员,6月29日晚,他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由于先入为主,胡先生仅从语气就认定对方是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一名派出所民警,便开始交谈起来。当“民警”提到最近遇到困难,需要现金应急时,胡先生马上到银行柜员机向指定账号汇去18000元。“如果一早打电话确认一下就好了!”6月30日,胡先生拨打电话想要问民警情况时,岂料对方手机一直关机,这才恍然被骗,于是慌忙报警求助。
  禅城公安刑侦大队在接报后介入调查。专业队民警经过研判,发现这是一个跨区域的电信诈骗团伙。7月14日,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的行踪。
  当日上午,民警在东莞市塘夏镇新明路某酒店成功将这个诈骗团伙打掉,抓获陈某、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十万余元,银行卡125张,身份证27张。目前,陈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余两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伪装供货商QQ要货款
  工厂会计被骗近百万
  7月15日9时许,正在上班的某家具厂会计韦女士收到一条QQ好友添加的信息,发现该QQ头像、昵称,与本公司一直合作的某供货商跟单员一模一样,同时对方备注还说明“原来的QQ号码删除了,要求重新添加新的QQ”。待韦女士添加对方QQ后,对方就询问货款什么时候安排转账,韦女士经过多次核对货款确认金额无误。随后,对方又发来一份变更账号的“通知”,要求韦女士审核后将货款转到新的账号内。韦女士再次核对货款以及账号信息后,便按照审批流程逐级审批,次日便由公司出纳员将95.7万元的货款转给了对方提供的账号内。
  7月17日10时许,当公司致电供货商时,对方声称没有收到货款,并且没有韦女士所说的新汇款账号,同时韦女士发现昨天才添加的QQ已从好友列表中删除。这时候,韦女士才意识到与她聊天的“供货商”是骗子,便立即拨打110报警。
  南海公安提醒市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涉及资金往来的交易必须在汇款前通过电话等多种途经与对方确认,不可盲目轻信QQ、微信、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此外,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存好QQ、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工具的密码,防止密码泄露或被盗用。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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