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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汇编四篇】

艺术 时间: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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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literatureandart)是属于艺术范畴的文学,是利用文字表达的一种语言艺术。而艺术泛指一切借助语言、表演、造型等手段形象地反映客观世界和表达主观情感的文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汇编四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

  现在的文学艺术形式众多,有电影、电视剧、歌曲、音乐、小品,相声等。其中,我最喜爱的是电影。

  同文学书籍相比,电影更生动,更感人;同电视剧相比,电影的矛盾更集中,更能吸引人。相声虽然能给人们带来快乐,可是经常是贬低自己或同伴。音乐虽好,可我又没有艺术细胞,不会欣赏。所以我更喜欢电影。

  从露天电影,到电影院中放映电影,再到在家中通过电视看电影,电影的发展可窥一斑了。现代的电影与高科技相结合,创造了很多美妙的情景。《侏罗纪公园》中的大恐龙活生生的,就象真的一样。

  电影中塑造了很多英雄人物,比如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堵住敌人枪眼的黄继光,烈火中牺牲的邱少云,勇敢智慧的海娃等。他们的光辉形象都在我的头脑中扎下了根。从他们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机智。

  现在的电影发生了一些我不想看到的变化。有时电影被拉长了变成了电视剧,也有时电视剧被压缩了变成了电影,有时一个故事被多次重拍。难道艺术的源头要枯竭了吗?

  另外现代的电影太多的是娱乐性,现实意义又有多少呢?以前的电影中的人物为国家、民族而战;现在的电影中的人物却为个人名利而战。比如现在的一些所谓的贺岁片,除了搞怪之外,看不出还有什么东西。

  以前的电影讲究含蓄,现在的电影为了吸引观众的的眼球,提高票房收入,演得越来越露骨。什么激情戏都能演。为了赚钱演员们也就什么都不介意了。然而这样的激情戏,对孩子们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现在的电影中还充斥着暴力镜头。那残忍的行径直让人害怕。我想现在社会上的暴力犯罪与这样的电影不无关系吧?

  我希望我所钟爱的电影多一些朴素的东西,少一些功利的因素。

第二篇: 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第三篇: 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

  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是诞生于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书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小说。

  我喜欢这篇文学作品是因为四个原因:细节描写多而深刻,剧情精彩,也有动物的思想感情的叙述,也正是因为这种打破常规的写作方式令我十分喜爱这本书,并且这本书的词语运用也十分恰当。

  这本书的主角,竟然是一只母狼,写狼的小说通常不都是公狼吗?为什么是一只母狼当上了狼王呢?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一个小细节吸引住了我,狼王死了,母狼紫葡萄继位的时候,我就会想:线狼继位,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狼群是覆灭,还是繁荣?中间有没有公狼来挑战母狼王的权威……,我带着这几个未解的问题,饶有兴趣地读下去。

  我读着读着就能发现许多问题,作者写出了狼的思想,狼的对话,狼的.行动等等,也让我间接发现了狼群团结合作的精神。

  我把公狼和母狼做个比较:公狼力气大,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敢于迎战挑战者并毫不示弱;而母狼心思缜密,有计划,可力气比不过公狼,并且心地过于善良,有些不太适合当狼王。

  但在《狼国女王》这本书中的母狼紫葡萄有思想,心思缜密,但也有铁石心肠和铁的手腕,行动能力强,有负责心,勇敢。紫葡萄的表现让我十分吃惊并感到不可思议,她同时拥有公狼和母狼的优点,可以说她是狼中的“女强人”。

  一个动物小说家能把这部小说写得如此细腻,动作细节描绘得也很到位,让读者们感觉到主角的美好,发自内心喜欢这个女狼王,这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且作者还埋下伏笔给小读者们想象猜测的空间的写作手法,也让我喜欢不已。

第四篇: 我最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3分钟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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