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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锦集三篇

经验交流 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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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履行职责和使命,需要切实把工作做深做实了做严。做深,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锦集三篇,欢迎品鉴!

第1篇: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尊敬的张书记,尊敬的与会领导和同志:

新常态下的纪检工作是:立足上级要求,密切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机制,有效创新新形势、新特点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力推进工作有序、有为、有效的开展。现将一季度工作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理清思路、落实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与运用。

党委抓,抓党委。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是纪检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镇党委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要丟职”的思路。首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方案》,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任务分解台账》,明确了党委(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将分管、协助工作、联系区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关键部位、热点难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员、单位、地点、时间和任务。实现了人员与工作明确,任务与时间明确,责任与目标明确,问题与追责明确。做到了人人知晓任务,个个必须担当的局面。其次,实行“五签一诺一公示”机制,即:责任书的签订实行党委和支部签,党委负责人与各支部负责人签,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协助工作、联系区域的负责人签,部门负责人与单位工作人员签,同时签订廉政承诺书。对签订的责任书和承诺书在有效区域内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各级组织和一把手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去履职尽责,部门负责人守土守责,具体人员尽职尽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人人担责任,人人负责任”的格局。再其次,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试行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各级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单位工作绩效、个人工作业绩的激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监督、考核、奖惩、追责办法的细化增强了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担当意识和理性意识。扭转了不想管,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的局面。

二、提高认识、深化三转,厘清纪委监督责任的目标与任务。

紧贴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紧跟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关注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做到“三抓”:

一抓源头。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把思想建设、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的宣传纳入到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建设、宣传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的内容之中,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考核办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借助乡村文化旅游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文化演出2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制作宣传展板11张,大型标语2幅,廉政文化墙2处,廉政标语100余幅。结合依法治理和大调解工作深入村(居)和院户宣讲廉政知识12场,分发政策法规书籍100余套,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专题会议和一般会议,开展廉政教育讲座20余次。同时,在“三﹒八”节期间,组织女同志中的党代表、人大表,致富能手和部分村居干部家属30余人瞻仰了红军烈士陵园,观看了《吃拿卡要》、《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专题片。

二抓苗头。利用“三早”机制,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上,实行“抓早、抓小、抓实,抓常”。一是建立机制,逐级履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梯次工作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上推下卸,推诿扯皮,踢皮球,下跳棋工作现象。即:联系社的负责人——村(居)调解委员会——村(居)支部或村委——镇信访办——联合办公——纪委。二是发挥职能、联合处置。利用信访办、大调解办,司法和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的工作职能,将群众反映的一般信访问题解决在农村,解决在院户,解决在单位,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对苗头性的问题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该解决不解决,该负责不负责,该牵头不牵头的人和单位的处理办法。对苗头性的反弹迹象,做到了一露头就办,一露头就查,基本上遏制了“小事闹大,大事闹炸”局面,同期信访量减少35%。

三抓自身。打铁还需自身硬。按照“多学、深学、理论与实战统一”的思路,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建立学习、案件查办、工作实效等考核制度。二是把监督检查当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过程。一季度,上派3人到市、县纪委办案26天,县纪委借用1人工作22天,片区纪工委开展检查借用2人5天,本单位组织7人3次检查11天。通过理论与实战的学习,大大提升了纪检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周密部署、注重实效,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是以“惊雷行动”和“利箭行动”为契机,一季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所成效。在干部工作作风上,诫勉谈话2次7人,通报4人。在违规办理婚丧假娶上,立案1起,初核1起,通报1起。在损害群众利益上,初核1起。在“三公”经费问题查处上,通报2起,约谈2起3人。二是找准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建立了“二二四五六”上下双向监督机制。(两落实:落实镇、村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和部门具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全程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两公开:公开镇、村主体责任人身份和电话,公开纪委投诉举报电话,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做到矛盾化解不出村、不到镇、不上县;四统一:在纪委统一制作专用公示栏,统一公示内容,统一责任主体,统一管理人员,实现惠农资金评审流程标准化、资金发放阳光化,给老百姓交一份明白账,杜绝该公示不公示、不敢公示,避免干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六不准:不准擅自更改已确定的补贴对象和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上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乡镇和村、组集中代领代发代保管存折或补贴,不准在农民领取补贴时向农民强行索要任何款项,不准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补贴存折和增加农民负担。五到位:政策宣传到位,补助标准、金额核实到位,卡折发放到位,资金兑现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我镇接收信访案件16件,上级转办2件;立案1件,初核2件,信访了结2件,镇信访办化解5件;暂扣违规资金3.5万元,追收挪用专项资金6.3万元,组织处理1人,停职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7次15人,通报10件17人次。

俗话说“一勤天下无难事”,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镇纪委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谢谢!

第2篇: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各领域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种多样,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把中央精神挂在嘴边,热热闹闹造声势,扯着嗓子喊落实,结果就是不落实。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一些人既是始作俑者,又是防治不力责任者。“民之所愿,我之所行 ”,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活动,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充分调动联系单位主体作用,强化组织保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当成一项民心工程来推进,当成整治“四风”的攻坚战来打赢,以看得见、能感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形式主义、官僚制“十种表现”,重点聚焦脱贫攻坚领域6类突出问题、政府债务化解领域7类突出问题、政府资金管理领域7类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领域8类突出问题、基层社会管理领域6类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查处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寅吃卯粮、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造成债务风险失控,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查处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等问题;查处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二、 坚持多措并举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重点内容中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等“五个领域”和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四种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并盯紧老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对准焦距、抓住要害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信访举报平台。设立并公开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信箱,并制作彩报在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张贴,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将信访主渠道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针对联系单位的工作特点,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明察暗访有的放矢,重在发现问题,不走形式、走过场。

四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结合联系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所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题,切实发挥“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三、坚持发挥联系单位主体作用

一是在整体推进上,坚持以上率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要求联系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带头改进文风会风。

二是在问题整治上,坚持实事求是。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不同、形态各异。要求所驻和联系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和自查自纠活动,将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对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如纠正滥发文、会议过多过长等问题,可采取“打包”开会、“无会月”、视频会议等措施;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可健全考核机制,同时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可通过健全完善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管理制度,来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务求实效上,坚持标本兼治。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坚持常态化、长期抓。要求所驻和联系各单位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边整边改、边改边立,既要及时发现和查处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更要注重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顽固性问题,寻找规律性认识,从源头加强防范、堵塞漏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举报奖励、考核评价等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遏制,以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固化下来。

 四、坚持聚焦“关键少数”抓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政治立场问题;下大功夫改进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保证能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总结经验、谋得实招,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防错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领导述职制度,把接受群众评议作为刚性要求,促使“关键少数”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三是深化“四风”整治,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来一场深入革命,向文山会海持续“亮剑”。对高调表态、光说不练、责任撂荒、欺上瞒下者,抓住典型,较真执纪,铁面问责,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将把集中整治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力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所驻和联系各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的更高要求作出积极贡献。

第3篇: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委提出创建和谐平安朝阳目标,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这一目标以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1、从强化认识公开接访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群众利益唯上,把纪检监察职权,充分运用到解决落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处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从2008年起全市两级院党组开展了领导干部走访人大代表、进社区、

回访犯罪嫌疑人等为民排忧解难活动,为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预约接访现场办公和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方式,直接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现场协调解决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为止该活动共开展了18次,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近千个问题。为配合下基层接访活动,推行了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实行“阳光”办信,制作了“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检务公开栏”和“信访件处理流程图”,并张贴上墙。同时与基层院一起在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建立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下访了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加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2、从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入手,规范信访举报检务公开。

全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平安朝阳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信访检务公开制度。通过制定《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单位领导的工作相挂钩,对下属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开办理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和《市院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积极性。同时制定《信访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将处理结果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对署名信访件加以核查,提高实名举报率。还制定了《朝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制度(试行)》,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一包到底的查办制度,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消除个别人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心理,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使查办信访件成为一种不设课堂的教育形式。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直接向院领导反映我院存在一些的违法乱纪行为,使领导能够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建立了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办,并将查实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信访件办理工作的管理。

3、从畅通渠道构建网络入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院建立高效灵敏的信访预防预警机制,通过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问题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近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对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也是减少控制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重大信访问题的关键性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全市两级院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安排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群众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建立了本级、基层院二级和政府信访网络,做到人员、责任到位,网络畅通,及时掌握信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且定期对信访苗头和可能发生的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信访动态进行排查梳理,分类汇总并制定有效处置办法。公布了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并且开通了信访网络举报“绿色通道”,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几点成效

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检务公开以来,不仅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且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是纪检监察举报检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务公开不仅仅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几个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为了

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通过检务公开制度的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加强了双方的理解和沟通,群众对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感到满意。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和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2、初步形成了大信访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高度,立足自身职能,坚持“融入推动与监督检查并重”,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信访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联席会议,共商处置方案,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一方面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信访工作效能,另一方面,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小信访”推向党委、政府的“大信访”,互动并进,合力维稳,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目前全市两级院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3、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当前,80%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做好基层矛盾的化解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去年,市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通过受理来信、接听举报电话、接待来访以及网上受理举报等形式,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并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及时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党员、群众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诉权,解决了大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行检务公开制度以来,及时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朝阳的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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