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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写作方法 时间:20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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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整改办:

  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委发〔2016〕7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工作人员,全力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从7月21日---8月21日,历时一月,全面完成了整改各项工作。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2个方面的专项自查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针对关于“个别乡镇干部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集体违纪,私分专项资金、骗取国家扶贫款”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县涉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内外同步的方法,在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由局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班子成员秦河、黄蜂牵头,对2014年以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三大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就工程管理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此次自查,以各级下达我局项目资金为主线,共排查涉林项目11项,其中:保护区5项、林业产业3项、造林绿化3项,共涉及项目资金2731万余元。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越级审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设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三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进行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分别由班子成员分管,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石棉县林业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和《石棉县林业系统物资采购流程图》。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二)针对“个别村组干部违规处理集体资金,直接承包本村工程项目,在惠民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我局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对涉林资金和林政执法进行了专项排查。一是制发《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项目资金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的函》(石林函〔2016〕35号)给本局各股站室和各乡镇,从2016年8月4日起对2014年以来各乡镇和本局承担和组织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重点排查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和林业奖扶资金等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情况;有无利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权,涉嫌谋取私利的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和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款的情况。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在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中存在缺少银行回执单、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及“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对涉林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对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收到针对林业执法人员、林政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线索。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和我局对16个乡镇涉林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各乡镇反馈了情况,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林业行政执法中已经出现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石棉县林业局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查整改情况,梳理完善涉林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并加强对乡镇财会人员及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惠民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三、对照要求,逐条整改落实

  对照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

  2.针对“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发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牌中标、层层转包自”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2014年以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管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继续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并制定了专项监管办法,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开展“回头看”。

  3.针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部门权力作为非法牟利平台,有的把分管领域的工程建设交给自己的亲戚承揽,有的上下勾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有的利用执法权索贿”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填写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没有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县纪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求,增强据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工作想当然、凭经验”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制定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林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加快林业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在林业总支各支部中广泛开展“理论重点学,业务精深学,实践一线学”活动,丰富大家的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推进林业工作。

  6.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灰色段子、政治笑话、负面言论不抵制、不反驳,甚至津津乐道,在朋友圈中随意转发”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通过支部会议、职工大会、股站室旬会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舆情监控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习惯。着力创造干净清爽的网络舆论环境。

  7.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担当,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石棉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层干部会多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在难题面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闯,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委研究重大敏感问题时,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召开专题教育活动2次,加强对《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学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会强调、传达文件等层面” 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的改头换面和新动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业资金使用,扩大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资金的行为,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3次,警示教育1次。三是修订、制发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60余份。

  10.针对“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预防腐败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查处一些贪腐案件时,没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查处上存在偏轻偏软” 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等职责进行了明确。

  11.针对“党的建设呈横向参差不齐、纵向层层递减趋势。一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从党建基础工作着手,认真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石棉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县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班子,该换届的按程序进行了换届,该调整、补充委员的按程序进行了调整补充。认真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要求,林业总支党组织设置、议事程序、阵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管理规范。

  12.针对“党的领导行政化现象突出,个别部门将党组会和办公会混为一谈,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以行政身份出现,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一把手’上党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机关党组织一年只开2次会,有的半年甚至一年集中交一次党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对照要求,针对问题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者加勉。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安排。三是落实专人,对林业系统全体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全面摸清了党员数量、结构、去向和现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下一阶段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安排。五是对林业总支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六是向上级党委递交了建立退休党支部的申请,下一步将建立林业局退休党支部,规范退休党员管理,发挥退休党员的作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突出,有时同一工作内容的会议层层召开,严重影响了各级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各种‘创建’活动较多,内容繁琐,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文简会的工作意见》,精简文会,增强实效性。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文件审批,控制会议、文件总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节俭办公,提高文字质量。二是严控评比达标表彰和各类“创建”活动,解决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比的问题。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组织全县性林业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

  1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指导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沟通较少,管理不严,分管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包联帮”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人员的变动,修改完善了林业系统“联乡包村”、“结对认亲”、“驻村帮扶”、“股站室联乡包站”等党员干部和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二是进一步转变和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局班子成员围绕绿化全川行动、生态扶贫、核桃产业发展,大熊猫保护、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积极开展林业工作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三是继续实行“股站室联乡包站”工作制度,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50天,鼓励职工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林业生产,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15.针对“个别乡(镇)、村(组)干部和个别下派干部‘走读’现象较为普遍,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基层”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继续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林业系统职工例会的制度,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重要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林业站、驻乡森林管护站职工的教育管理,鼓励大家扎根基层干好林业工作,在石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干事创业,维护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坚决,还存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打牌赌博、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自查清理,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规定,公务接待比较规范,落实了“三单”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公”经费未超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委或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备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石棉县巡视整改拒绝打牌赌博承诺书”、“石棉县巡视整改杜绝公车私用承诺书”、“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等三项承诺书。四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修订完成了我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审批。

  17.针对“开展乱发补贴补助” 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的财会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县财政也多次对我局财务进行检查。2014年10月重复报销50元交通费的问题,我局责令报销人员及时退返重复报销费用50元缴回县财政国库。2014年11月发放的八县联防会和三县联防会考核表彰奖励资金4500元,我局已于2015年11月收回奖励资金4500元并缴入县监察局廉政账号。二是修订制发了《石棉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省、市、县关于滥发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发钱物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纪委监察部门查处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件,在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和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有力杜绝了乱发钱物、补助问题。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8.针对“选人用人论资排辈、搞平衡照顾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程度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制度、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二是认真执行和落实《石棉县林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我局有中层干部12人,40岁以下的有4人。

  (五)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

  19.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分类进行了梳理,对涉及涉及林权纠纷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副局长秦河牵头,组织资源股、林改办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调解处理。二是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森林公安、林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目前,已信访了结。

  四、巩固成果,常抓不懈,以整治工作的成效推动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适时开展“回头看”, 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防止问题反弹,推进整改深入。我局将继续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压实“两个责任”,举一反三,坚守职责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主动约谈打招呼,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使各岗位层级做到责任明、职责清,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四)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涉林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全县林业各项工作,为生态石棉建设提供支持。

  关于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9月17日,县委书记、县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蔚宁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县委组织部近期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认真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意见。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炽锋就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开展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周炽锋表示,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杨蔚宁指出,县委组织部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上行动迅速,工作积极主动,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对此,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问题排查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对标对表,认真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排查问题,确保整改落实无遗漏。特别是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加强选人用人分析研判,大力选拔年富力强、敢于担当的年轻优秀干部,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把好预防关、选用关、导向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四是县纪委监委、县委办也要做好接受市委督导检查的准备。

  县委副书记唐庆卫,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伟彬,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杨征南等领导以及县委办、县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关于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为深入了解十三届省委第五轮被巡视地区选人用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11月28日,青海省委组织部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所属地区进行实地督导,进一步掌握各地整改进度和工作成效。

  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督导组成员详细了解了海西州委及所属各地区党委,以及组织部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采取的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抓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要以加强干部政策规定的学习为基础,抓住问题的本质,准确把握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要将整改作为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推动组织部门干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同时,督查组针对各地区整改实际,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各地区组织部门负责人表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进一步深化对选人用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坚决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措施,逐项销号整改,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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