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精华作文网!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篇

文学常识 时间:2021-11-14

【www.jinghuajt.com--文学常识】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下面是共赢教育网为大家带来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篇

  注重“六个结合”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目前,全省各乡镇(街道)共有综合执法人员1.9万余名。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统一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省有近1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和1万名执法监督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过程、结果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破解难题,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后顾之忧。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企业的安全感。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政府各执法部门理顺工作职能,加强工作衔接,杜绝影响营商环境的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现象。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结合,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好落实。

  抓好五项工作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

  ——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6月29日,经省政府同意,将45个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予以公告。同时,督促各市县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目前全省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

  ——有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设备;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统计、跟踪督促;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执法记录仪及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齐全。

  ——推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工作。对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人员落实不力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追踪督办。积极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配备要求,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初次从事法制审核人员按照法律要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开展专项督查。省司法厅督查组先后赴宜春、萍乡、上饶、吉安、赣州等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走访、调阅执法案卷等形式,充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开展专门培训。2020年8月底,省司法厅专门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对市县司法局从事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工作的14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推行五项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开展

  ——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全省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了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事宜,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地也分别公布2020年度抽查事项清单。

  ——推行年度检查计划制度。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防止抽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截至年底,全省共审核13818个年度计划,因抽查比例、频次等不合格,退回年度计划2893个;审核1363个年度专项计划,退回年度专项计划77个。

  ——推行监管和信息公示制度。截至年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已录入检查人员85892名、检查对象2028022家,累计双随机31043次,查处不合格企业997家,处罚46218.01万元,并分别推送1139万、104万余条数据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互联网部署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大厅,现已公开42134个行政职权、85979位执法人员、28524个法律法规、174415件执法案件、30966个检查任务等。

  ——推行开展联合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具体模式和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联合执法(检查)比例达到总事项的10%以上,并纳入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范围。截至年底,依托这项功能已开展联合检查1156次,提升了检查效率,降低了检查成本。

  ——推行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明确中小微企业占比要在60%以上。另外,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行政检查监测点台账、宣传、信息互通、统计分析等相关配套机制。全省各地共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3400个。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二篇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力量,加强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二、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根据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组织对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调整和修订,梳理执法事项,公布事项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根据省政府“三个办法”,结合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三项制度指引》等九个指引,指导部门对“三个办法”进行修订。

  (二)扎实落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各项要求,建立周巡查、月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防止网站出现空白栏目、信息上传不及时、实际执法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统一等现象。

  (三)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做好“三个一百”推选工作,借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经验,争取更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辅助系统,提高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证件。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各单位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进行自查,上报注销不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新调入执法岗位的人员,特别是对涉及到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执法人员,要做好资格审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件,持证上岗。

  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对涉企的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集中监督力量,实施专项监督,进行通报公示。

  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案卷的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按时报送日常监督报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统计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报表及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按时保质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情况报表。

  八、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督导在抓落实中发挥“标尺”和“指挥棒”作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篇

  近年来,洪泽区司法局坚持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努力优化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均设立了法规科室,并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对区直部分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听取行政执法重点单位的情况汇报,并通报检查结果。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决知识测试活动,上报的《某保健品门市虚假宣传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全市“三项制度”典型案例一等奖。全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符合高质量跨越发展需求,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检查。2020年5月份,组织对区人社局、交通局、市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城管局等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围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等,实地检查了10家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听汇报的检查形式,共梳理出各类问题16个,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并对限期整改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三是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照省编办、省司法厅和省政务办下发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协同区委编办,通过座谈会、意见函等方式征求各镇(街道)、部门的意见建议,初步确定10个部门拟下放的81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配合区委编办迎接省市验收。专门邀请法学专家、高校学者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对全区122名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水平。

  四是积极探索行政裁决试点。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结合省厅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并联系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行政裁决的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2020年,选取三河镇、岔河镇、区市场监管局3家行政裁决试点单位,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本文来源:http://www.jinghuajt.com/xiezuozhidao/560124/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