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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最新版)

高考写作指导 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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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不同地区都陆续出台了计划生育新政策,下面中国人才网小编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广东省的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吧!

  根据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

  分别是: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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