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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合集4篇)

中考满分作文 时间: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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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考试(TheAcademicTestfortheJuniorHighSchoolStudents),简称“中考”,是检验初中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中国将这几科考试科目规定为国家课程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合集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1

下得细下得静,不声不响的,早晨一拉开窗帘,世界就变了个样。新奇又熟悉。

家乡几乎每一年都在变化,这一年路变宽了,在一年楼变高了。这些事物总是在变,可家乡的是不会变的。记得有一年回去,正巧碰上下雪那几日刚过,着实让我有些失望,总是念着念着,后来倒对它有了些执念,并非那所谓的“魔念”,毕竟雪是囚不住的。

这家乡就好像个人一般,不断地变化,这雪就是它的面具,轻柔,美丽,又冰冷。初见一眼是熟悉,可再仔细看看,它的内在已然变得陌生了。

有时我总觉得,这冬季要是同夏季一般,郁郁葱葱,到底是有些平淡了,可是这份平淡中,不是还存有一份多年以来的熟悉之感吗。而这家乡的冬,落着我熟悉的雪,戴着那多年以来的亲切面具,可到底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其内里的本质上变得陌生了。

人不也是这般,多年不见,每个人都改变了,重见时又重新戴上了记忆中熟悉的面具,可本质上却是陌生的。

我的父母他们会思念家乡,不仅在于亲人更在于那片土地,应为他们熟悉,而如今所在之处对他们才是陌生的。可与我而言,我成长于此,而并非我口中说说的家乡,于是,我对家乡的熟悉也仅仅浮于表面,变得形式化了。

而我之所以对那冬季的雪念念不忘,也仅是因为除亲人之外,那是我对家乡最熟悉且最感亲切之物了。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2

是早晨,太阳未能穿透这层薄薄的寒冷,天空不断抛下细小的的雪子。没有北方的鹅毛大雪,也没有深圳的四季如春,那是家乡独有的雪景。

雪下得很小,可经一夜的堆砌,也足以为这个小城镇铺上一层洁白的外衣。家乡的冬季,浅浅的脚步由远而近。而雪,是冷到一定程度才会下的,不会毫无预兆的突然而至,不知现今是如何,应当与记忆中的相差不大。

未逢家乡之冬已近三年。在深圳温暖如春的冬季里,我总会想起家乡那些轻软触手而化的雪,以及未结冰却冰冷入骨的水流。

一些花开了,一些花落了,一些挡不住的寒风,从远处破空而来。拢了拢厚实的衣衫,踏着薄薄的雪,结队去山上寻找梅花。没有红梅来的鲜艳,而是粉白粉白的,颜色与桃花有些相似。同那雪交相辉映起来,倒有些小家碧玉的清新。

下雪时,许多顺山而下的小溪是不会结冰或是干涸的。它们适应于此,只保留了冬季应有的冰冷,潺潺地流着,在山中曲曲折折,时而带一片落叶,捎一瓣花瓣,倒是尽显些肆意自在。

深圳的冬,有时也是好的,胜在适宜的温度。可久了,就总觉得无味,草木总是葱葱郁郁死守着那绿叶,总是落不尽,不做一点改变。不过这变化不大的冬,倒也真令人体会到了四季常青之感,却到底是有些平淡了。

比起家乡的冬,雪反倒是二者最为显著的区别。也应此,一切家乡所拥有而这儿未有的事物,都成了怀念家乡最好的寄托。

家乡的雪也总因此,令我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3

小的时候,我总喜欢舞枪弄棒,有空就在家里拿一根塑料管乱比划,嘴里不时还哼哼哈哈的配着声音,生怕力道不够,总能玩的不亦乐乎。

记得一次去外地旅游,看到一排排卖玩具的地摊。伸缩剑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自定义般地忽略了旁边的刀枪剑斧。于是我挣脱了妈妈的手,跑到地摊跟前细细端量起来,剑是铁质的,只有一个剑柄的长度,有一个盖子盖住了剑身。我拿起剑拔开盖子,向前用力一刺,嗖的一声剑身脱壳而出,分成五节组合了起来。看着这心仪的宝剑,爱不释手,竟情不自禁的表演起了自己平时舞枪弄棒的剑术,我回脸冲着摊主做了一个鬼脸,便喊了一声:壮士看剑。店主顺势拿起一把木制的青龙偃月刀迎合我突如其来的攻击,呯呯嗙嗙的声音看的周围的人哈哈大笑。妈妈即刻上前制止了我的无礼举动,并一再和摊主道歉。摊主便笑着冲我说:少侠好剑法,我和妈妈顿时都笑了。我便央求妈妈买下这把剑,可是妈妈却认为我年龄太小怕有危险坚决地拒绝了我的要求。

多年以后,我再次外出旅游,同样又看到了心意久远的伸缩剑,此时的我只是拿起来看了一眼,已没有了当年的冲动和雅兴,可是那厮杀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始终难以忘怀。

这把伸缩剑令儿时的我一直记在心间,念念不忘,总好过每次旅行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感觉,哪怕是再小一点的念想也是美好的。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4

一天晚上七点,我的父母带我来吃麻辣兔肉,进了饭店,我的父亲去挑选兔子,兔子有非常多都在笼子里,我的父亲挑了一只最大的,那兔子十分生机勃勃,跳来跳去甚至跳出了厨房,我偷偷看着那老板啥图第一刀砍向图兔子的头拿兔子没?突然跳了一下,但是老板那最致命的一刀砍向了兔子的脖子,兔子的血流了一地。

老板开始剥下它的皮,那白白的皮毛以成红色,老板在案板上用他那血淋淋的大刀砍向兔子,短短几道几声巨响,兔子就变成了几段兔子的眼珠蹦弹了出来,老板把那血淋淋的兔肉放在炒锅里不停地翻炒,开始放那红红的辣椒放在锅里那红红的辣酱渲染了炒熟的兔肉,兔肉已被渲染成红色,那血红色的肉开始开始争,原本无色无味的水花进入浓浓的辣酱汁中已变成浓浓的红汤,那位老板用他那熟练的刀工姜葱,青菜切成一段一段的放入高压锅里蒸焖熟生犹如那刺耳的汽笛,噗噗噗噗,就这样呐,那么可爱的兔子变成了一锅美味吧。我把兔肉放进我的盘子里,那红油依然没有流完。也要一口汤汁,新我的嘴里有十分柔软,入口,那留在嘴里的是辣,徘徊在嘴里的是麻。那一段段葱咬在嘴里第一口是香,后续的味道又香又辣。烩面在红油中荡漾一会儿捞出来到嘴里那是又香又辣,后味是甜的。

现在时,麻辣兔肉的味道依然徘徊在我的心怀。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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