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精华作文网!

新课程标准|论新课程背景下的接受学习

写作基础 时间:2019-05-22

【www.jinghuajt.com--写作基础】

  摘 要: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一个重要而具体的目标就是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均是学生的重要学习方式,这两种学习方式对人的发展都是必要的。在新课程背景下应该正确地对待接受学习:明确学习方式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寻求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融合;倡导把建构主义理论与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加以整合的创新学习模式。
  关键词:新课程;学习方式;接受学习;探究学习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7)03―0059―02
  收稿日期:2006―09―21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06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之一(06SJD880016).
  作者简介:刘孝华(1952―),男,江苏淮安人,教授,特级教师,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新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强调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这无疑是正确的。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一时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基础教育课堂中能否废止接受学习?在新课程背景下应该怎样正确地对待接受学习?笔者拟就上述问题作点探讨。
  
  一、关于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
  
  1.两种课堂学习模式的比较
  最基本的课堂学习模式包括接受模式和发现模式,或者称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在一些教师的心目中,探究学习有被神化的倾向,俨然成为每节课必不可少的环节。实际上,有意义学习的发生并不是以某种学习方式为条件,接受学习不等于机械学习,探究学习也不等同于意义学习。两种学习方式都有各自适合运用的情况。从学习内容看,接受学习适合已定论的学习材料,探究学习适合未定论的需要继续探索的具体材料;从学习效果看,接受学习对学习内容掌握的速度快、系统性强,探究学习速度慢不成系统,但记得牢、易迁移,有利于学生保持旺盛的求知欲;从组织形式看,接受学习适合集体教学,探究学习适合小组学习或个别教学。[1]由此可见,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这两种学习模式对人的发展都是必要的。在人的认知活动中,二者往往相辅相成,结伴而行。接受学习是探究学习的基础,探究学习是接受学习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需要说明的足,在接受学习中,我们倡导的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
  
  2.关于有意义的接受学习
  (1)接受学习的三种类型。一是机械性接受学习,指的是学习者不理解学习材料的意义,完全是注入式的死记硬背的学习;二是被动地接受学习,指学习者缺乏学习需要、兴趣和能力而进行的学习;三是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指学习者以思维为核心的一种理解性的学习[2]。新课程所摒弃的是前两种接受学习,我们所提倡的是第三种接受学习。水平高的教师善于在接受性教学中,渗透研究性、探究性的观念、原则和方式,达到发现的目的。
  (2)有意义接受学习的理论基础和心理过程。有意义接受学习是美国心理学家奥苏伯尔倡导的一种学习模式。它是指在学科学习中,将有意义的材料同业已在学生头脑中形成的有关知识结构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掌握知识形成新的认知结构的方式。奥苏伯尔接受学习的理论基础是他的认知结构同化论。他认为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不是机械的,也不是被动的。相反,他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把新知识纳入原有认知结构的适当部位,找到新旧知识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将自己的认知结构不断重建和改组。有意义接受学习的心理过程是:在认知结构中找到同化新知识的原有有关知识;经过同化学习机制,运用分析思维和演绎推理方式,使新知识与原有的有关知识联系起来,找到新旧知识的本质联系,进而概括出新的规律性知识,重建新的认知结构;然后,再在运用新知识的过程中,进一步检验、巩固和加深对新知识的理解,实现新知识的迁移[3]。
  (3)有意义接受学习也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有意义接受学习是人类传承文明、保持文化传统的基本方式。在有限的学校教育时间内,不可能将大多数内容由学生通过“探究”“发现”等方式来建构,有效的和主要的方式只能是接受学习,这已被大量的教育教学实践所证明。接受学习的教学内容以现成的、定论的方式系统地呈现,可以使学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学习并掌握大量的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这对于传承文明、保持文化传统是十分有利的。接受学习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这为人类传承文明、自我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许多场合,教师有条不紊地系统讲述比其他方法要有效得多[4]。另外,接受学习有助于学生受纳性能力的发展[4]。而受纳性能力是人类的基本能力之一,它的强弱直接影响人的后续发展。因为绝大多数人的许多知识与经验正是通过“接受”而获得的,所以教师的有意义传授与学生的主动接受也是符合教育规律,能促进学生发展的[5]。
  
  3.接受学习仍应是中小学生的主要学习方式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在中小学的年龄段,其认知特点是:受动性大于能动性,依赖性大于自主性,继承性大于创造性。他们的学习,只能是以吸收、继承为主,因为没有继承和接受作为基础、原材料,没有间接经验基础上的经验重组,他们的创造性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对于正在累加知识技能的中小学生来说,接受学习对他们更重要。实事求是地说,在目前班级授课制的条件下,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仍应是学生主要的学习方式。接受学习的最大优点就是对学习陈述性知识快速有效,能利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尽可能多的知识,并为学习高深知识打下扎实基础,尽快实现人的社会化。
  
  二、新课程背景下应该正确地对待接受学习
  
  1.明确学习方式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
  学习方式的转变有一系列的制约因素:教师教育思想及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环境、教育资源条件、教育内容性质、学生年龄特征、学生个别差异等;同时,教育评价体制和社会文化的变革是学习方式转变的外部环境。就转变来讲也不可能突然从接受学习转到研究型学习,应该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根据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学习方式的转变首先应该切实增强学生接受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机械接受学习为意义接受学习,再进一步发挥学生的创新性,在学科教学中倡导发现学习,最终引导学生综合各科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研究型学习[1]。
  
  2.寻求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融合
  新课程要改变的是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这种现象,而不是接受学习本身,更不是否定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并不矛盾,在一定意义上,探究学习是一种理念、原则和学习方式,它应渗透于学生的所有学科,所有教学活动之中。现在把它作为一种课程形态,是为探究学习的充分展开提供相对独立、有计划的时间和空间。但探究学习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包括较多的时间,不能每堂课都 采用。如果课堂教学都以探究的方式进行,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尤其是当前,在升学率仍是衡量学校、教师教学质量主旋律的情况下,探究学习在一些毕业班的实施更是举步维艰。因为对课程内容的任何知识点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升学考试的失败,具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学校和任课教师的生存空间。因此,在基础教育的课堂中究竟采用何种学习方式,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境、学生的学习风格、教师的教学风格、学科的思维特点以及客观条件来确定,因人、因时、因课制宜,不能一刀切。我们不能把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这两种学习方式对立起来,强调一种排斥另一种,而应兼收并蓄,合理安排,取长补短,相互为用,寻求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融合。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寻求接受和探究的恰当平衡依赖于广大教师的实践智慧。在一节课或一个单元的教学中接受与探究应酌情灵活使用。不能片面地认为只有用了探究式才体现新课程理念。例如,那些体现事物名称、概念、事实等方面的陈述性知识就不需要学生花时间去探究,靠听、讲、阅读、理解的方式就可以了。特别是中小学中的一些学困生,为了保证他们达到最低目标,很有必要用讲授法向这些学生传递必须的基础知识。改革的侧重点主要是在接受式中间拒绝填鸭式,在活动式里开发一点主动探究的学习方式[2]。如果让学生进行接受学习,教师就要注意采取先行组织者策略,也就是在学生的已知和未知之间架设知识的桥梁,要遵循奥苏伯尔的“不断分化”和“综合贯通”教学原则,注意启发学生的积极思考。如果让学生进行探究学习,教师就要强化其指导作用,比如,如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如何设计实验方案,如何进行观察和记录,如何表述结论等。我们不一定刻意追求完全的探究,例如有关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探究要素――提出问题、作出假设、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得出结论、表达交流等,在一节课或一个单元的教学中只要能关注其中的某些要素就可以了[6]。
  需要说明的是,在教学实践中不论是采取接受学习还是探究学习的方式,教师都要注意:一是根据新课程的理念,为学生创设有意义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二是要注重学生的原有知识经验,充分发挥原有知识经验在学生知识建构中作为条件、基础、背景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加强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要让学生在现实生活的背景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利知识的运用和迁移。
  
  3.倡导把建构主义理论与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加以整合的创新学习模式
  基于对建构主义教学本质的认识,人们在运用该理论时,通常会采用探究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探究的意识和能力,在教师的帮助指导下,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的意义。然而,自主探究式的自主建构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而学校教学时间是有限的、恒定的。如果我们的教学主要以建构主义来进行,首先就会遇到时间缺乏的矛盾。另外,基于建构主义的自主探究学习难于考虑知识的系统性,如果遇到中考、高考这类以系统知识为主的严格考试,则矛盾更加突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为了彻底改变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被动接受学习,为了实现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的互补和融合,笔者认为,在教学设计时可以把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加以整合:在接受式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主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渗透学生的“自主建构”;在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中充分考虑教师的主导作用,考虑学生必要的接受,教师该讲的地方就要大胆地讲。这倒不失为新课程的一个创新学习模式。在教学实践中,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创新模式的教学效益,促进学生的知识建构,促进教学目标的达成,可基于上述两种学习理论进一步从优化学生的认知结构、引发学生的认知冲突、训练学生的认知加工方法及系统有序地呈示教材等方面寻求有效的教学策略[7]。
  
  参考文献:
  [1]温欣荣,等.课程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问题的反思[J].课程.教材.教法,2005(8):13―14.
  [2]郭永福.关于在课程改革中坚持辩证法克服片面性的几点看法[J].当代教育科学,2005(11):3.
  [3]袁维新.认知建构论[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2(8):58.
  [4][日]佐藤正夫.教学论原理[M]。钟启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248.
  [5]吴永军.再论新课程教学核心理念及其有效性[J].课程.教材.教法,2005(1):25―27.
  [6]龚正元.论化学学习中接受和探究的融合[J].当代教育科学,2005(11):61.
  [7]刘孝华.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策略探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学科版,2005(10):50―52.
  [责任编辑:吕增富)

本文来源:http://www.jinghuajt.com/xiezuozhidao/531253/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