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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

高一作文 时间: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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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疆高考:2018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新疆高考改革政策实施时间是2021年高考,就是说即将进入高一新生在2021年面对全新高考,下面由小编为整理有关2018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的资料,供参考!
  2018年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在全国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新疆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从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届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将按照相关规定计入高考总分。
  2017年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一)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二)非新疆出生落户考生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还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3.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有这两年的学籍档案和连续两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4.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两年的学籍档案,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须由组织部门出具父(母)援疆派遣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读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申请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经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四)未在南疆四地州、国家贫困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和贫困县的特殊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区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2018年高考考试不变地区
  全国Ⅰ卷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
  全国Ⅱ卷地区: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西藏、陕西、重庆
  全国Ⅲ卷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四川2018年所有科目使用全国卷)
  海南省:全国Ⅱ卷(语、数、英)+单独命题(政、史、地、物、化、生)
  山东省:全国Ⅰ卷(外语、文综、理综)+自主命题(语文、文数、理数)
  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新疆往年高考改革:设9平行志愿
  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统一调整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
  日前,《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出台),明确普通高考依然在6月7日至9日进行。相比往年,《规定》对今年普通高考志愿批次设置、南疆单列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调整和完善。
  高考继续分汉语言(民考汉)、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双语班六个语种进行。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2016年仍不组织外语/汉语口语测试。
  《规定》明确了高考成绩、录取分数线公布和“三知”填报志愿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志愿填报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零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北京时间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北京时间20时。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区增加了院校志愿数量,合并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本科一、二、三批次院校志愿数量,由去年的7、7、6个平行院校志愿统一调整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同时,将高职(专科)一、二批次合并为高职(专科)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今年录取批次设置仍为11个。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继续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和分段修改志愿,高考加分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民族成份加分、南疆区域照顾性加分政策进一步明确。南疆四地州各族考生享受政策性高考加分明确:汉语言考生中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等11个民族的考生由以往的10分增加至50分。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二篇新疆高考:关于新疆201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记者胡小丽)26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文科汉语言一批次486分,理科汉语言一批次437分。
  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与2016年相比,汉语言文科一批次低了1分,而汉语言理科一批次低了27分。专科批次的汉语言文科和理科参考分数线与去年一样,均为200分。
  “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科学、严谨,兼顾招生工作实际’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外高校在疆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录取投档方式等因素综合划定。”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院长周拥军说。
  自治区今年本科零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将截止到6月28日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到7月1日20时,均为北京时间。
  今年仍是“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最低投档分数线公布前,考生通过查询,已知晓了自己的高考分数及在全疆的排名。
  “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可使考生在知道自己的分数、位次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发展进行填报志愿,能有效降低考生的盲从性,减少落榜几率。但也易出现志愿扎堆现象,从而推高录取院校投档分数线。
  周拥军提醒考生,要注意院校志愿之间的分数梯度,切勿将“平均分”相近的院校报在同一个志愿组中,浪费自己的录取机会。

第三篇新疆高考:新疆高考异地考试政策


  户籍制度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异地高考解决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下面是小编准备新疆高考异地考试政策的有关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新疆高考异地考试政策
  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2017年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一)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二)非新疆出生落户考生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还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3.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有这两年的学籍档案和连续两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4.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两年的学籍档案,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须由组织部门出具父(母)援疆派遣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读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申请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经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四)未在南疆四地州、国家贫困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和贫困县的特殊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区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五)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5号)和《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新教基〔2013〕28号)执行。
  2015年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出台
  《规定》同时明确了新疆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及其他等各类考生报名条件。同时,细化、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名条件。
  自治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为: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中等职业学楔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些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为: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3.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4.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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