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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6篇

高一上 时间: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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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荒地:那些荒地

田野里的草儿们,被柔柔的风牵扯起那飘逸的长发,你们,在呼唤远方的主人吗?
——题记
春风吹着嫩绿的柳芽,拂着草儿轻柔的身躯,成片的野草儿随风摇动,似在叹息,似在哭泣,又似,在呼唤……
已到春种之季,他田已一展新貌,那些,那些无助苍白的土地,依然沉睡着,上千的野草代替了它的勃勃生机,为在呼唤远方的人而努力生长。
空气中仍伴随着上一年的气息,沉重……
一向背朝黄土手持犁的您走了,在去年,伴着初冬的脚步,带着对子女的牵挂,心怀美好的憧憬,匆匆忙忙地踏向了另一个世界的行程。
曾记否,去年稻收季节,您灿烂的笑容布满沧桑的脸庞,您热爱这些肥沃的土地,这些土地浸透了您辛勤的汗水,为您努力生长。您走了,带走了它们的生气,它们也随您长眠于地下;您走了,留下的是奶奶独自一人,每晚的孤灯冷枕,心中道不尽的悲伤落寞,您可曾领会?您走了,您忘却了对我的承诺,心中抹不灭的是您生前无尽的教诲……
常喜欢独自一人站在田野上,望向眼前无垠的土地,深深地向远处,大专呼唤:“爷爷,回来吧……”回应我的不是往日浑厚的爱语,一声又一声地呼唤,换来的最终是烦琐,悲,痛……
爷爷,孙女最亲爱的爷爷,您在那边过得好吗?
别过身,眼前的大片蒲公英映入眼帘,风,来了。一粒粒种子腾向蓝天,一个个单身闯险,记得您说:有的路啊,还得一个人走……抹下一把乳白,融入春风,飘飞,它们,叫思念……远方的您是否收到?
世界上最大的海洋,比海洋更大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大的,是你孜孜不倦的教诲,对子女道不尽的爱……
下雨了,眼前的土地苏醒了,在哭泣,小草在雨中为远方的主人默默祈福。不哭,要坚强,为了责任,为了希望,为了他,加油,在雨中拼搏,生长……
该留的,留不住,只能任永恒取回,前方的路啊,还很长……

第二篇荒地:荒地

我踮着脚向爸爸工作室前的一片荒地望去。咦,这里的草都长这么高了!
荒地上那些探头探脑的小草,现在已经长得又绿又密了,一丛叠着另一丛,不留一丝缝隙。哎,这荒地上肯定有不少好东西?我那颗爱探险的心蠢蠢欲动。我拿上捕虫盒,带上网兜,跑向荒地。
我用网兜拨开杂草,走进了这片荒草丛生的荒地。
草丛中到处是蚱蜢,它们无处不在,有的躲在草地上休息,有的在草丛里玩蹦跳游戏,如同爱玩耍的小男孩。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展示着自己美丽的翅膀。蜻蜓在天作文空中飞舞,它们的姿势好像一架架直升机!
一根“树枝”突然在我面前飞过。我定睛一看,啊,原来是螳螂啊!我一时来了兴致,趁螳螂一不注意,一下用网兜罩住了它。虽说螳螂有两把小镰刀,但抓螳螂真的如切菜一样简单。我三下五除二地把螳螂装进了捕虫盒里,螳螂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此时正注视着我,我的心里不由泛起了一阵怜悯,便打开了捕虫盒,螳螂向草丛飞速爬去。螳螂自由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目送它远去。
今天我虽然一无所获,但我目睹了荒地的好景致,已经心满意足了。

第三篇荒地:我们多幸福

天空幽暗,狂风怒号,转眼间,沙尘暴降临,在昏天黑地中,沙漠和荒地又展开了对话……
“哈哈,现在日子真是越过越顺,越过越爽啦!看,再过不久我的地盘又会再扩大了,我快要称王了!”荒地喜滋滋地说,同时又仰天狂笑。“对!对!老兄,我们哥俩合作无间,我用我的军队——黄沙为你开天辟地,你又用你的领土让我大展鸿图,我看啊,再过个三五十年,甭说是称王了,简直可以称霸,量那草原,林地小弟也奈何不了我们!”沙漠也忘乎所以,目空一切地说道。这时,沙尘暴越来越大了,沙漠和荒地看着看着,又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唉!想当年,我们的处境是多么艰难,上有万里晴空,充足雨水,挡我们的生路;下有林地草原两个混蛋占着地球大部分的地盘,骑在我们的头上,不可一世;中间还有数不清的生物作为林地草原的卫士,势力庞大。我们夹在中间,多小年是郁郁不得志啊!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太辛苦,太困难了,简直不堪回首。又哪会想到会有今天这么风光呢?”荒地回忆当年,矫首昂视说道。“是啊,说得没错,不过啊,现在可就不同了:上有无边的黑天乌云,气势汹涌的酸雨,为我们开路;下有被砍伐得不成人形的林地,被放牧放得遍体鳞伤的草原,奄奄一息,束手待毙,简直已经成不了气候;中间还有数量壮观的人类,疯狂猎杀动物,无止境伐树放牧,不断排污泄污,为我们的扩张大开方便之门。让我们速度惊人地增大势力,现在已经可以不需要他们,也能自行占领那被污染毒害、寸草不生的大片土地了,真是高兴极了!什么林地,什么草原,通通让他们见鬼去吧!哈哈。”沙漠狂喜不止,大笑说道。“没错,没错,我们现在的日子真的是幸福无边,好得不能再好了!”荒地无比高兴地说道。
渐渐地,沙尘暴停了,沙漠和荒地停止了对话,各自引兵忙着占领那被沙尘暴吹得一穷二白的大地了……

第四篇荒地:凤仙花的思考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从未见过这样的凤仙花!只见几片薄如蝉翼、白里带红的花瓣,如同一个罩子,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比她更柔嫩的花蕊。毫不炫目!一片黄叶从根茎处垂下,不见它的终端,好像生命可以无限延伸一般。黄里泛绿的条幅上,又现出点点白光——是落下的花!这叶,是因缺水而垂下的吧!
然而,这株凤仙花生长的地方,竟是一片荒地,是一片杂草丛生,布满垃圾的荒地。这花没有人来欣赏,没有蜂蜜来采蜜,却依然一枝独秀地开。这,也是生命。我收回想去摘花的手,伫立凝望。
如此恶劣的环境,可这花,依然能够努力生长,这,不是生命是什么?我轻耸鼻翼,唔,挺香。再一低头,我一眼又瞥见了那花的茎——细,甚至没有我的小指粗,着实令人想到那样一幅画面:某一天,一阵微风吹过,整株花倒了,连花连叶连茎全部奄奄一息地倒在一片荒地上。可我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她的根。它的根牢牢地扎进了大地深处,茎的底部全是碎石,根部上方的泥土全部往下陷。
我惊住了,花儿都如此热爱生命,何况人呢!这是种可贵的精神!
我蹲下身来,想为她清理碎石;站起来,想帮她清除会挡住阳光的纸板;打开矿泉水瓶,想帮她清洗一身的污垢。可我不能!因为,我知道,这样都会改变她,改变她的生存环境、生存精神,我不想改变她,更不能改变她!
我站起身,与花儿告别。阳光下,那朵白里透红的凤仙花,越开越艳……

第五篇荒地: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篇一: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篇二: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成为一条拉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篇三: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思。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篇四:“妖狗”巴克】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篇五: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而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巴克为主人桑顿的1000金币,在冰面上拉动了500公斤的雪橇,行走了100米……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虽然巴克与桑顿感情深厚,但还是在命运的抉择下分开。巴克报复完杀死主人的凶手后,它与人类的最后联络也消失了,巴克终于在野性的再三呼唤下重返荒野,从此,荒野里出现了一匹无可匹敌的幽灵狼……
其实要说巴克无可匹敌也是有道理的,它既拥有至高无上的智慧,也拥有无可攀比的身手,更重要的是长期积累的经验……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篇六: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感到心跳无时无刻都在加速。作者杰克·伦敦带我们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条件十分好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布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会有些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要被感动地流下眼泪了。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要努力生存下去的法则。

第六篇荒地:荒野逃生

“呼——呼——”
山风呼啸,那沙沙的声音让我们本来忐忑不安的心变的更加忐忑,心中的恐惧感也随之迅速提升……
雪上加霜的是“领航员”——耿沁颖爸爸突然“神秘失踪”,同时四年级全体同学的十岁生日会也即将开始。为了寻找最后一个标点——38号,我们1号定向越野小组在这两重压迫下战战兢兢地一脚深一脚浅地摸进了38号点所在的“难跑森林”区域,开始了艰难的寻找“38号点”任务。
森林里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杂草,山风把草吹得东倒西歪,仿佛草中隐藏着什么猛兽,下一秒就会从杂草丛中扑出来似的。路上——准确地说是被人踩出的小径上堆满了陈旧的树枝,好像这里曾经住着一个野人。我们被吓得不轻,为了壮胆,一人捡了一根“打狗棒”——一根又粗又长的木棍握在手中,好随时防备“突发情况”。这时小燕突然嘟囔了一句:“这里会不会有狮子哇?”
恐惧是会传染的,一句话说的大家的心都往上一提。作文小耿便弱弱地提议道:“我们来排个队吧,小刘,小赵,你们力气大,在前面开路;我和小李在中间;小燕你垫后。”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什么提议都可能会化险为夷,所以大家都惟命是从。正当我们一步深一步浅地森林中艰难的徘徊时,一个熟悉的绿色身影一晃而过,我眼尖,大叫道:“那不是赵老师吗?”大家一听,眼睛一亮,像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大声呼喊:“赵老师——赵老师——”赵老师终于听见了,转过身问我们怎么了。我们赶紧七嘴八舌地将经历说了一遍。老师笑了笑,看着地图,很快就带着我们走出了森林,并且帮我们打了38号点。不愧是数学老师,真厉害!
刚出森林,小燕这只“打不死的小强”又坏笑着冲着我和小耿开玩笑了:“两位看,王俊凯正在前方等你们喔!要不是他,你们俩还出不去呢~”“死燕子,你给我站住!”我们大吼一声,向小燕扑去,小燕立刻惨叫一声:“啊,我要被压成肉泥啦……”“哈哈哈,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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