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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新政策

历年中考满分作文 时间: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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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新政策篇一:关于购房新政策2018


  买房子是许多打拼一族的梦想,在买房子之前,我们还得了解相关的买房政策。关于最新购房政策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百分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购房新政策2018,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关于购房新政策2018
  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4、农户购房有补助
  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
  5、户籍轨制更始
  截至2015年11月底,5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为3.73亿平方米,全国整体商品房待售面积则达6.96亿平方米。面对近7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户籍轨制更始成各地"去库存"主要手段。所以,上海当局事情呈报明确提出,"对峙都市扶植重心向郊区转移,进一步提高郊区成长程度";河北省当局事情呈报提出,"到2020年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8%和67%"。
  6、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7、贷款首付降低
  ①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贷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首付30%。
  通过对以上最新政策的了解,购房者应该能对房地产市场有更深一步的认识。现在国家去库存政策频出,如果是刚需购房者,买房应当抓紧。
  2018年购房新政策解读
  政策1: 2016年1月1日已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央行的贷款利率4.25%降至3.25%,个人能贷款最高能贷40万,双职工的话最多可贷款80万,对三四线城市来讲那可能是全额贷款。
  政策2:国家出台农民进城买房将会有政府补贴,涵盖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据说最高补贴80万,听听都觉得解气。
  比如,农民进程补贴,河南省执行200元/平米,那么80平米房子就不贴1.6万,够基本装修。
  政策3:国家实行居住证制度,外地人口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将于同等。
  虽没有住房的基本权利,但是住下来了,教育医疗解决完了,住房下一段时间就会纳入进来。下一步农民的基本住房权利有可能纳入政府政策序列,包括给农民缴纳公积金,可以租用廉租房,购买保障房等等。
  政策4:国家已将农民的耕地、宅基地已列入入市的顶层设计中,下一步集体土地可能入市。
  政策5:购房者购房首付款再次降低至20%。
  最后,2016年已有诸如利好政策颁布,买房好时机已到来,学习啦小编提醒,购房者买房除了要看好地段、交通、配套、学区等,还要解读熟悉国家的购房政策,对购房政策熟知。依靠买房优惠政策,轻松实现买房梦,买房难不再是“神话”。
 

买房新政策篇二:2017国家买房补贴新政策

  住房补贴资金通过划转原国家预算内在京中央单位住房建设资金、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解决。 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国家买房补贴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国家买房补贴新政策
  基本形式
  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基本标准
  住房补贴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资金来源
  1、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2、单位售房资金
  3、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购房补贴资金?
  答:购房补贴资金是指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2、购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答:住房补贴资金通过划转原国家预算内在京中央单位住房建设资金、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解决。 其中在京中央单位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自筹资金,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确定;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留归单位使用的实际数额确定。 注:适用于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部或部分拨付的在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机构)、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团体等机关、事业单位。
  3、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答:为方便职工使用住房补贴购买或承租住房,住房补贴不再实行集中管理。对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月住房补贴随职工工资发放;其他住房补贴按有关规定审核后轮候发放给职工。对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补贴资金由职工一次性支取。
  4、购房补贴资金的发放顺序?
  答:根据《关于颁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规[2000]48号)的规定,按下列顺序核拨购房补贴资金: ⑴新职工和无房在职老职工的按月补贴; ⑵无房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退休职工的差额补贴; ⑶无房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 ⑷1998年底前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的差额补贴; ⑸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
  5、新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规定,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乘月住房补贴系数0.66。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 《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新职工住房补贴实行按月定额发放。具体标准为: 其中,公务员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有关住房补贴的衔接政策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6、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其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计算公式为:(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 注: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之和计算。 职工至今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按1999年前的工龄计算。 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998年底的职级面积标准。 年度工龄补贴额2005年由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5元。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跨度与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相同。
  7、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住房未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注:基准补贴额2005年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 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职工,工龄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8、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如何进行超标处理?
  答: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后面积超标,由其中建筑面积较大一套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 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和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计算面积超标的,由承租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
  9、有两个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买房新政策篇三:2017买房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到了2017,不少购房者“趁热打铁”想在新兴楼市区域能再度挖掘出“潜力片区”,希望通过买房置业完成个人资产增值。那么2017年有哪些买房新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商品房最新政策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2017房地产政策解读
  1、从20xx年到2016年9月底,中央关于房地产的政策主基调是“去库存”。20xx年3月30日出台的刺激房地产的3·30新政,就是标志。
  2、去库存政策,推动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和地价上涨,并且形成轮动效应。先是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上涨,然后是南京苏州合肥厦门“四小龙”上涨,再带动其他二线城市房价上涨。
  3、2016年9月底开始,在中央精神指导下,南京、苏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全国16个城市,出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这一轮政治色彩浓重的严厉调控,让许多城市的房地产进入高位盘整期甚至是下行周期。
  4、广发宏观郭磊认为,今年12月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研究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表述,意味着上一轮去库存政策已经告一段落,房地产调控政策导向在2017年预计将全年维持。
  5、就算未来调控政策退出,也将有新的长效机制出台,以保证房价平稳健康。有这样的长效机制,一些人士担心的“未来调控一放松,房价可能报复性反弹”的情况,很可能不会初夏。
  6、郭磊认为,“加快研究”的表述,意味着房地产税等政策会推进,但短期并无落地时间表。
  3、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已经进入下行通道
  在南京,自从10月5日出台史上最严限购限贷新政,市场上的购买力大幅萎缩,投资客骤然减少,改善性需求也陷入观望,只剩刚需独撑楼市。这导致10月份和11月份南京住房成交量大幅下滑。
  1、调控前的9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高达13223套,平均每天成交441套新房。
  2、调控后的10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大幅下滑到6595套,平均每天成交213套,环比9月下滑了一半。
  3、11月份南京新房成交量更是进一步下滑到5869套,平均每天成交196套,环比10月再次下滑11%。
  4、12月份以来,南京新房日均认购量只有192套。跟新政前南京新房日均认购400套-500套的火热水平相比,大幅下降。大家可以看下具体数据:
  今天12月11日南京新房认购169套,昨天12月10日认购187套,12月9日认购162套,12月8日认购219套,12月7日认购174套,12月6日认购267套,12月5日认购292套,12月4日认购176套,12月3日认购236套,12月2日认购327套,12月1日认购246套。
  5、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工大吴翔华教授等多位专家认为,在中央到地方的严厉调控下,南京房地产正在进入下行通道,目前是成交量大幅下滑,预计明年下半年会出现价量齐跌的情况,部分板块部分楼盘将降价促销,届时也将是新一轮买房好时机。
  4、连涨20个月的南京房价开始下跌了吗
  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17房地产政策定调的时候,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了2016年11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价格指数:平均价格为12938元/平方米,环比涨幅较上月回落0.77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南京新建住宅价格涨幅环比上月下降了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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