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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中考作文真题 时间:20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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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要制定一些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使考勤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考勤依据:
  员工用考勤卡打卡作为出勤记录。
  四、考勤规定:
  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在考勤钟处打卡,出差期间考勤按有关规定办理。
  2、所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两次,打卡时间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毕再打卡)。
  4、无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论处;因故忘记打卡者,应在一天内提交“漏打考勤卡确认单”,由直接主管签认后,交人事行政部补报出勤记录,逾期每次扣10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二次漏打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迟到或早退规定
  因交通情况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凡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每人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因偶发事故迟到,又无法及时通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经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补假时间为到岗一天内。
  6、旷工一日扣罚三日薪资。旷工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报“漏打考勤卡确认单”。
  7、所有考勤扣罚在当事人当月薪资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张,应妥善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上交人事行政部。
  各部门应认真进行外出登记,外出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月末报人事行政部以与考勤卡核对,并确认各部门外出登记是否有误。商务部因见客户而不能刷卡者应在部门内做好登记,如果外地拜访客户,时间为一整天以上者应到行政部登记;后台外出见客户不能刷卡者,应在行政部登记。
  部门经理负责核准核实外出记录,如有外出虚报者,当事人记为旷工,部门经理扣除一日薪资。
  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资处理,一月内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一次。
  为鼓励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将考虑对一季度考勤无异常且规范打卡的员工设立全勤奖,由人事行政部发放全勤奖品或奖金。
  五、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的涵义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业务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
  2、加班控制原则
  (1)所有员工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量,视实际工作需要准许员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时间,每人每月加班时间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3、加班核准权限
  员工加班由部门主管核准,部门经理加班需经总监或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
  4、加班申请单送交时间
  核准后的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当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递交的,必须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递交,逾期视为加班无效。
  5、加班考核
  (1) 加班第二天部门主管应核实加班内容,如实填实际加班情况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加班时数。
  (2)员工加班离开时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确认加班时间。
  6、加班登录统计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请单后,根据打卡记录和实际加班情况表,应做好核对确认,登录统计工作。
  7、有效加班时数,可安排调休,原则上不计薪。当年的加班当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时数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过期作废。
  8、加班申请程序
  (1)加班者填写《加班申请单》。
  (2)《加班申请单》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3)《实际加班情况表》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录统计有效《加班申请单》。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钟采集加班打卡记录并批准有效加班记录。
  (5)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需求安排调休。
  六、请假规定
  1、休假
  (1)节日假:员工享受下列国家法定假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
  (2)病假
  ①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休假为病假。
  ② 员工请假必须由公司认可的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
  ③ 员工休病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④ 超过当月或当年累计病假天数的,视为缺勤。
  (3)事假
  ① 员工休事假,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应在事假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请假。
  ②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事假未获准,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确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数按事假扣薪,应提前报请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③ 员工应利用年假处理私人事务。
  (4)婚假:员工婚假为3天,员工休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给予员工3天丧假;
  (6)产假: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工伤假:
  ① 员工工伤的核准范围、认定、工资给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
  (8)年假:
  ① 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计。
  ② 连续工作满1年,年假为3天;本公司工龄每增加1年,年假相应增加1天;年假最长不超过5天。
  ③ 员工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当年年假,请年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④ 员工当年内病假及事假累计达25天的,自动丧失该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员工请假应逐级批准:
  ①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或重要岗位员工请假由总经理审批。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② 总监请假,需提前报请总经理批准,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10)请/休假薪资发放标准:
  ① 节日假、年假、婚假、丧假、公假为有薪假期;
  ② 产假、病假发基本工资的70%,补贴全额扣除;
  ③ 事假、缺勤扣减当日全部工资及补贴(每月按21天计算);
  ④ 旷工除扣减当日全部工资(每月按21天计算)外,根据有关处分条款处理。
  ⑤ 员工请休婚假、丧假、病假、产假,遇节假日不顺延。
  2、员工确因突发事件未能按规定手续事先请假的,应于当日公司上班半小时内告知直接主管,说明请假事由,员工上班后第一天2小时内应补填《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后才有效,当天往返的无须打卡,但离开与返回时需到前台确认,当天不返回公司的请假,离开时需打卡。
  3、员工一个月内只准发生一次6.2条的情况,
  4、如未经核准即无故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
  5、加班请假
  (1)有特别因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直接主管声明,(未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委),否则一经派定即需按时到位加班,加班补休按公司规定执行。
  (2)加班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应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员口头请假。
  6、申请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假期者需提前一周申请,申请一周以上假期和申请年假者,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员工请假3天以上和请年假者部门主管核准后,需交上一级主管核准方有效。
  7、员工请假前必须事先选定代理人,须经直接主管核准,如无合适代理人,则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义务关注代理人是否胜任。
  8、员工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累计每年不得超过30天。
  9、请假程序:
  (1)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单》
  (2)《请假申请单》加相关证明,经主管核准。
  (3)经批准的《请假申请单》附相关证明,报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审核手续有效性,认可后核准。
  (5)打卡离开公司。
  (6)如提前结束休假,应及时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 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超出半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或早退不超过20分钟的视为全勤),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 50元。
  第四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旷工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旷工两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20%;一月内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六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休假
  7.l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5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5天。
  7.3产假:
  7.3.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20天;
  7.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 .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 休假手续和待遇
  8.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 l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 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8.6条办理。
  第九条 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第十条 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年**月**日起开始实施,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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