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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中考作文真题 时间:20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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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_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如何做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做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做法1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务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集体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等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做法2
  按规定比例14%计提职工福利费 怎么写会计分录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取而代之为应付职工薪酬。那么现在新规定企业不得提取福利费了,只能直接进管理费用--福利费开销,而且开销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做法3
  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
  ①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②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③企业销售部门人员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④企业在建工程人员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⑤企业开发部门人员
  借: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做法4
  1、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可以按你做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2、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福利费会计分录: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篇二:[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

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_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


  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要怎么做会计处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新会计准则下,将“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取消。
  以管理部门为例,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
  1: 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
  贷:现金 500
  2: 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贷:现金 500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3: 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贷:现金 500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知识
  1 取消了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标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6)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这意味着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流动负债、存货成本和经营成果中的期间费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2 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由于职工福利性质费用支用得越多,可在国家与股东之间分配的利益就越少,所以需要一定的配套政策,来规范职工福利性质费用的开支范围。新《企业财务通则》(26)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此外,对于惠及全部或部分职工的一些福利性费用,如职工旅游费、节日慰问费、职工困难补助等,由于是用于职工个人,所以也是禁止企业承担的。这些规定有助于杜绝公款私用、以权谋私的现象,避免因个别人不当行为危及企业、国家和股东利益,而不是真正降低职工收入水平。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方式,将暗补变为明补。
  3 对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作出新的规定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4 规范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发生的补偿,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例:将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1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1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1
  当上述职工薪酬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支付时,冲回预计负债: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1
  贷:银行存款1

篇三:[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_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应付职工薪酬是公司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帮助。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
  (1) 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工资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医疗(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失业(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个人负担部分)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际发放部分)
  (3)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时:
  A:先提企业负担部分到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社保-各社保明细
  销售费用-社保-各社保明细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养老(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失业(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疗(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伤(企业负担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B: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医疗(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失业(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个人负担部分)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养老(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失业(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疗(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伤(企业负担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三)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按产品或商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应付职工薪酬的计量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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