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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年中考满分作文 时间:20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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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人民的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 人员来(回)岳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的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 8882368 (传真) 8882369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落实本局中心工作任务;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安全保密、车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后勤、值班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综合调研室 8882349
  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调研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刊征订工作;承办本局系统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各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督查落实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
  (三)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8251965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订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实施规范;负责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的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科 8882378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算经费方案申报、分配核算和财务指导、监督、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及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
  (五)就业促进扣失业保险科 8251949
  拟订全市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的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指导离校后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的实施;负责实施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赳,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手续;负责办理退役士兵(士官)、随军家属的劳动关系手续;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8882353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岳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援助藏等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理论研讨有关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科(岳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岳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8882376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岳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等有关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的有关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 8882383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九)外国专家科 8882390
  负责我市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的政策执行和管理工作;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政策执行、组织实施、审批和监管工作;建立市级人才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聘请外国专家的审核报批、表彰奖励工作。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8882339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组织评审、资格确认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考务督查和资格确认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882396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全市规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科 8251948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承办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 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科 8882359
  组织实施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信息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驻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奖金、津补贴发放审核与退休(退职)以及离、退休费调整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
  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和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本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承担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科 8251918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五)医疗生育保险科 8251916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监督执行;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管理服务办法,负责市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科(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8251938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承办全市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机关工勤人员以及纳入工伤保险的机关工作人员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科 8251979
  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和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承办全市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8251939
  负责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拟订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调整和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承办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培训科 8882332
  拟订全市公务员的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业务培训、出国(境)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干部任职培训;指导公务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出国(境)培训;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对外称岳阳市公务员局)8882326
  指导协调各级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并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拟订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挂职锻炼等制度;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有关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科级非领导职数的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实施并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承办省垂直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委托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考核奖励科 8882363
  实施并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考核工作;审核并指导实施市直各系统全市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国家、省的政府、市政府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考察、公示和呈报等工作;负责市直国家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核管理工作,审核年度考核等次比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登记;承担依法对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公务员惩戒和申诉控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处分相关工作,对市直公务员处分决定进行备案;负责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二十二)人事科 8882328
  负责局系统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考核、调配、奖惩以及出国(境)考察申报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二十三)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8251970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本局系统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篇二:[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0〕5号),组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分工
  吉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雷次仲
  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袁荣明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市外国专家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发宗
  分工:负责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宇安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管理科、医疗保险管理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信息中心。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阳明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就业促进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法规与宣传科(信息调研科)、人力资源和市场开发科、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学会。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左神勇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扶贫、对口支援民族村、美丽乡村建设帮扶等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义海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就业局局长刘珊红
  分工:负责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刘福华
  分工:负责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吉安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周俊才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科、人社窗口建设,协助分管局长负责局信息中心,负责市外国专家局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保处处长皮帆
  分工: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局处长刘赋祝
  分工:负责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享受副县级待遇康万明
  分工:负责工资福利科工作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室简介
  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党组、局行政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协调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关财务、后勤保障、保密、综治、老干部、工会等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工作。
  负 责 人:伍强,主任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43060 ,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09室
  信访科
  工作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件;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负 责 人:刘晨,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26264 ,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01室
  法规与宣传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本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管理、网站更新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办、协调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 责 人:林许龙,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31759,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30室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工作。
  负 责 人:范孝明,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31438,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31室
  就业促进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就业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综合管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负责此类培训机构培训资质的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市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本市就业管理办法;承担市扩大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 责 人:刘友冬,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223512,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22室
  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 责 人:张金球,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231032,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26室
  军官转业安置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及稳定政策;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承办市本级军官转业安置、选调和培训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胡运生,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0796-8223112,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31室
  职业能力建设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批工作;督促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负 责 人:李杰荣,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24772,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25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工作职责:1、统筹管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  ①协调管理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及博士后工作人员;  ②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  ③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  2、统筹管理全市职称工作  ①申报高、中、初级材料的接收、整理、资格审查及移送相关评委会;  ②组织管理市本级评委会;  ③负责全市高中级和市本级初级资格批复工作;  ④负责各类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打印及发放工作;负责外语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⑤负责各类职称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  ⑥指导、参与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软件等外单位为主的考试组织工作。  3、统筹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继续教育政策。
  负 责 人:邓智胜,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86538,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211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及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
  负 责 人:郭国清,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86112 ,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212室
  劳动关系调解与仲裁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监督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业人员的转移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全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负 责 人:严志如,科长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6-8223512,联系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18室
  工资福利科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和调控实施意见;具体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工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审批工作。
  负 责 人:康万明,科长(享受副县级待遇)
  联系方式:电话:0796-8224392 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行政大楼C区5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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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网站地址
http://www.yy.gov.cn/col/col63990/
地址
兰江街道保庆路128号
工作职责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宁波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监督、指导人力资源流动中介组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预警制度,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办法和计划;组织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和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统筹管理宁波市对本市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职务
  陈为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徐小军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负责政工和人才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培训中心)。
  褚贵炎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金利明  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等综合管理和军转安置、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
  毛立波  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促进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失业保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分管就业与失业保险科(行政审批科)、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和设在市审管办的人力社保局窗口。
  俞永民  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监察、仲裁和技工学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技工学校。
  何琪钧  机关社保办主任 、党委委员。主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养老保险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协管人才工作、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
  周树刚  正科(局)级干部,市人力社保学会会长。
  周  坚  正科(局)级干部。
  陈一胜  正科(局)级干部。
  徐建铃  正科(局)级干部。
  方元正  正科(局)级干部。
  谷志琴  副科(局)级干部。
  沈建平  副科(局)级干部。
  张水钢  享受副局级。
 
值班电话
62712677
传真
62727722
受理投诉部门
监察室
受理投诉电话
62715455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称地址职责电话
  一、局本级机构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会务组织、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行政管理、综合调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承担局新闻宣传具体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机关创建、民主评议机关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并组织实施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目标任务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2739107  62716770
  (2)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家、省、宁波市和本市财政各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负责指导局系统信息机构的信息技术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负责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配合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各类补充保险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62703296  62729071
    (3)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牵头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的起草工作,参与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汇编工作;牵头办理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负责群众来信、电话、网络投诉、咨询等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复工作,指导 12333 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资格培训、考核、认定工作;协调乡镇(街道)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62717011  62735757
    (4)公务员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事务管理中考录、考核、转任调任、交流回避、辞职辞退、奖励惩戒、职务任免、申诉控告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职位分类、聘任制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材料及人员过渡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负责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承担政府表彰奖励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安置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具有行政事业身份的转业军官随调配偶的安置及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聘用制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岗位聘任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宁波市下达给本市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市直部门班子政绩考核;组织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考录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参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2712807
    (5)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
  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人才开发 ; 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宏观政策;积极宣传国家、省、宁波及我市的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汇总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人才;定期编制全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并及时发布;负责全市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组织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建设、管理、考核;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及中介组织培育发展政策,监督、指导人才中介组织依法规范运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中高级知识分子体检工作;负责市高层次(博士)人才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浙大等著名高等院校研究生来本市挂职实习、管理、服务。
  联系电话:62704381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称评聘、考试政策规定;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直接定职工作;组织初级及教师、工程、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主管经济系列职称工作;指导系列主管部门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整理,并审核上报;组织实施各类职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核准及其岗位聘任认定工作;负责任职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 3315 计划”人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 151 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宁波市“ 4321 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突出贡献专家以及我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选拔、推荐、申报、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做好博士后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引才引智平台的建设与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2702640
  (7)就业与失业保险科(技能培训科、行政审批科)
  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以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及中介组织培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负责建立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组织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拟订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发布企业年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人员年工资指导价位;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审批标准和审批规则;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本局驻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2702683  62702681
    (8)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承办工资统发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宏观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并检查落实;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62702639
    (9)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障)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金计发的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待遇调整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办法;负责调整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调整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工作,按规定对企业职工退休、特殊工种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提前退休核准、监督;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和工作规划;拟订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
  联系电话:62739105  62702685 
    (10)医疗保险科(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医疗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结算办法;拟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市本级离休、医疗照顾人员医疗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格认定和考核,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62709763
    (11)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以及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2717011  62735226  62732110 
    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机构
  1、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1)机构职能
  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和结算;调研并提出促进就业的对策与措施,做好各类促进就业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相关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举办交流洽谈会为劳资双方提供服务;负责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的审核、采集与发布,开展跨地区劳务协作;完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贯彻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做好全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待遇审核、工资发放、后续跟踪服务;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开展“充分就业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全民创业乐业增收”行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负责余姚市就业创业联合会相关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务等。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统计股、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公共就业服务股、基层就业指导股、创业指导综合(服务)股。
  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718-A号,联系电话:62703283。
  2、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余姚市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和我市的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社会保险实施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和稽核工作;负责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费合征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婚知青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含原制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被征地养老保障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障、工伤、生育)待遇的资格,审定并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障、工伤、生育)待遇;承办原国有、城镇集体改制企业退休(职)、遗属等人员非统筹等费用的移交和委托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障)个人帐户、档案的建立、记录和管理工作;负责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开展社会保险(养老保障)调查、统计、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对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定探索和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办法;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统计等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事业经费预算、决算的编报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登记申报股、保险关系股、待遇核准股、待遇计发股、城乡居保股、工伤管理股、退休管理股、稽核管理股。
  地址:余姚市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联系电话:62719662。
  3、余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1)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全面组织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基金的运行和管理;负责职工医保参保管理工作,核定参保资格、缴费基数和待遇享受条件,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病历本的发放与更换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就医管理工作,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理职工医保核准登记,组织开展退休职工体检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稽查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基金核算和支付,严格执行医保基金的预决算、收支、统计等管理制度;负责本市离休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医保政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来电、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等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申报征缴股、医疗管理股、审核稽查股、财务统计股。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联系电话:62721974。
  4、余姚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
  (1)机构职能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市人社局要求,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组织指导本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提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信息和业务咨询。对乡镇(街道)培训基地或有关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服务,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全市职技校毕业生和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职业技能鉴定站进鉴定行业务指导;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挂余姚市职业培训中心和余姚市技能鉴定中心两块牌子,内设办公室、职业培训股、技能鉴定股和服务窗口。
  地址:舜水南路123号,联系电话:62730337。
  5、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劳动保障系统各部门、各职能科室开展劳动监察。受理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举报和投诉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社会稳定。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案件受理室、监察一室、监察二室和诚信档案室。
  地址:舜水南路38-40号,联系电话:62709050。 
  6、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1)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市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做好全市人才信息规划工作;负责人才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依法对社会人才中介组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对流动党员的党组织挂靠、教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内设机构
  内设综合股、高校毕业生就业股、人事代理股。
  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718-A号三楼,联系电话:62703300、62722645。
  7、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机构职能
  负责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对乡镇(街道)、村、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其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立案调解室、案件审理室。
  地址:舜水南路38、40号,联系电话:62738890。
  8、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余姚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系统设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收集、整理、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有关文件和各类信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网络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站的规划和指导,承担市局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分析预测,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及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业务培训,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指导;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卡的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工作。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联系电话:62739101。
  9、余姚市技工学校
  一、余姚市技工学校简介
  余姚市技工学校创办于1979年, 隶属于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所市属公办、财政全额拨款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初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为余姚经济建设培养实用型技术、管理人才。
  学校历来重视德育和素质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以严格的管理、健康的活动、文明的校园氛围来熏陶、引导、塑造学生。学校不仅是市级“文明单位”,还是综合治理、治安安全、警校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10月还被宁波市政府授予“宁波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学生实际,注重学生养成教育,严明纪律,让学生明确作为一个技校生的学习目的和努力方向。近十几年来无一例学生犯罪事件,特别是近年来,校园教学秩序井然,各班学风浓厚,学生作风正派,许多家长都说孩子进校后有了很大进步。
  学校文化理论课教师70%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均为高级工或技师。学校在培养学生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我们的学生既具备工作需要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扎实的操作技能,是企事业单位最实用因此也是最受欢迎的,毕业生年年供不应求。
  学校各项收费都按国家规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一.下述六类人员:1.持有市民政局核发的《低保户证》和《低保边缘户证》家庭的子女;2.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3.革命烈士子女;4.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幼儿;6.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学生。可减免学杂费、住宿费、代管费等费用,并且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1500元的爱心营养餐补助。二.户籍在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另外,根据表现和学习成绩有80%学生每月可获得学校助学金,有40%学生每学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
  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93号,联系电话:62821066
  10、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1)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组织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工作。经办参保人员的审核;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与管理;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等; 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医疗管理股、审核稽查股、财务统计股。
  地址: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七楼,联系电话:62673229。
  11、余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
  (1)机构职能:
  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 
  (2)内设机构 
  内设业务室、财务室、文档室。
  地址:巍星路154-1,联系电话:62711145。
  12、余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余姚市考点的运作和管理,组织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承担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行政能力提升、公务员初任等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和学时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其他考试、培训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余姚市保庆路128号,联系电话:627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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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5.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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